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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億韓元抵押貸款詐騙犯罪團夥落網

Posted November. 22, 2006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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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逮捕了一夥職業貸款詐騙團夥,該詐騙團涉嫌將首都圈地區未出售公寓的假冒出售合約書與虛假鑒定評估書提交給金融機關,得到數百億韓元抵押貸款後私吞。

仁川地方檢察廳特殊調查部(部長 金五洙)21日對犯案的出售中間人金某(36歲)和鑒定評價師金某(47歲)等16人拘留起訴。這些人具有利用抵押貸款的貸出審查疏忽的漏洞,從2處上市銀行和1處信用卡公司得到鉅額貸款的嫌疑(詐騙等)。

另外,對出售中間人李某(41歲)等4人以同樣的嫌疑不拘留起訴,並指名通緝了逃跑的金某(37歲)等13人。

▽抵押貸款是目點=這些人從2004年12月開始到今年2月爲止,以公司職員、家庭主婦的名義,假裝以高於實際出售價(1億∼2億韓元)2∼3倍的價格購買公寓,僞造了假冒出售合約書。

此後,得到鑒定評價師發放了比實際出售價膨脹1.5∼2倍的虛假鑒定評估書,提交給金融機關,將首爾、京畿、仁川地區21個公寓205套作爲擔保,貸出了348多億韓元。

檢察機關表示,到目前爲止被確認的詐騙貸款金額雖然是348億韓元,但關於抵押貸款,419戶滯納的金額上個月達到650多億韓元,很有可能進一步成爲詐騙貸款。

房地産仲介專家表示:“金融機關貸款負責人哪怕只是察看一下周邊的行情,就能夠在事前防止損失發生。”

▽以周密的事前準備玩弄金融機關=出售中間人向未出售公寓建築主提議以出售價的80%的價格購買公寓之後,支付定金(10%),得到了出售權。

接著通過募集負責人,找到了要借出公寓購買者名義的人。募集負責人每介紹1個名義借出者,就能夠從出售中間人手中拿到1500萬韓元。

檢察機關表示,借出名義的人有家庭主婦、前職公務員、公司職員,是由於信用卡滯納等急需用錢而借出了名義,每件拿到了200萬∼700萬韓元的報酬。檢察機關計劃以違反房地産登記特別措施法的嫌疑,對這些人不拘留立案。

鑒定評價師作爲發放虛假鑒定評估書的代價,每張賺取了900萬韓元。

出售中間人從金融機關得到貸款之後,將實際出售價的大約80%交給建築主,再將公寓出租,1套房屋平均賺取了2000萬韓元的租金。

檢察機關解釋說,用這樣的手法,鑒定評價師和出售中間人、貸款中間人等30多人在數年間得以牟取了5億∼10億韓元的利益。

仁川地方檢察廳特別調查部部長金五洙表示:“這些人利用了貸款審查漏洞。因爲,提供抵押貸款的金融機關考慮到業績問題,只要具備出售合約書、登記資料、鑒定評估書等,就不經過現場實際調查,通過書面審查直接提供貸款。”



車埈昊 run-jun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