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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催淚液

Posted August. 23, 2006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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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12日到20日召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會議的新加坡在7月末進行了示威鎮壓演習。用棍棒和水龍頭驅散示威隊是首要目標。示威只允許在規定的兩個地方舉行,並堅決遏制暴力示威。新加坡自1964年發生種族暴動後,再也沒有發生過大規模示威。新加坡政府對韓國和臺灣農民參加示威的可能性保持高度緊張。警方官員強調說:“爲了保護城市,培養了相當於示威隊暴力級別的鎮壓能力。”

▷每當在電視新聞中看到韓國示威隊到國外進行遠征示威時,都感到提心吊膽,深怕重演國內的景象。去年12月,在香港因最後一天的暴力示威有1000人被捕。憑藉此役,韓國示威隊在國際上便惡名昭著。他們把阻擋催淚液的透明薄膜貼在眼睛上,躲開棍棒,從警察的手中搶奪盾牌。網上流傳的這些照片不是在誇獎他們的勇猛,只會讓我們感到羞愧。遠征示威隊6月在美國華盛頓舉行示威時,嚴格遵守時間,也沒有越過規定的區域,這是因爲他們清楚美國警察不好惹。

▷在韓國示威用品的改良速度非常快。在去年的蔚山成套設備工會集會上出現了安裝2、3米長的鐵棍的“手推戰車”。1.25米長的警棍在2.5米長的竹槍和1.5米長的鐵棍面前根本發揮不出威力。近年來,雖然暴力示威次數減少,但過激示威有增無減,受傷的警察猛增。政府在1999年引入了“無催淚彈”原則和黃線(維持秩序線),並於2000年引入了動員女警的“口紅線”,但效果非常短暫。

▷警察廳出臺了“發生過激暴力示威時,發射催淚液,在現場逮捕示威人員的方案”,但爲時已晚。接到政府準備時隔7年重新使用催淚液的消息,民主勞總、全國農民會總聯盟等示威團體反對說:“可能會使示威更激烈和造成嚴重的副作用。”但重新使用催淚液,是因爲他們的過激性。法治和國家根基以及市民的生活權遠遠比暴力示威隊追求的價值重要得多。如果公法權力懦弱,國家就會滅亡。

評論員 洪權熹 konih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