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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商品券兌換手續費 商品券成爲賭博“晶片”

扣除商品券兌換手續費 商品券成爲賭博“晶片”

Posted August. 21, 2006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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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10%的商品券貨幣兌換手續費後剩13.5萬韓元。”

20日下午,在首爾中區乙支路一家贈品用商品券貨幣兌換商店前。一直在附近的投機性成人娛樂場場玩“大海故事”遊戲的一位30多歲的男子遞給貨幣兌換商30張黃色贈品用5000韓元文化商品券。

貨幣兌換商數數商品券後拿出了13.5萬韓元。共扣除500韓元手續費。拿到錢的該男子快速走進旁邊的成人娛樂室繼續玩遊戲。

應該用在電影院、書店、旅遊産品等文化産業的商品券事實上正起著娛樂場的“晶片”作用。

▽非法兌換商品券

贈品用商品券貨幣兌換商通過兩種渠道賺錢。首先賺取每張數十元的兌換貨幣手續費。來到娛樂場的客人要求將商品券兌換成貨幣時,貨幣兌換商便立即用4000~4500韓元購買面值5000韓元的文化商品券。

貨幣兌換商以貨幣兌換手續費名義扣除10~20%的手續費。

貨幣兌換商將這些從顧客手中買到的商品券返還給商品券發行企業,並領取相同面額的新商品券後再賣給娛樂場。這時,貨幣兌換商以印刷費等名義向商品券發行公司支付每張50~60韓元的手續費。

大部分商品券貨幣兌換商同時進行商品券流通業務。他們以每張4700~4800韓元的價格從商品券發行公司購買面值5000韓元的商品券,以相同的價格出售給遊戲公司。遊戲公司將這些商品券放到“大海故事”等成人遊戲機內,作爲贈品使用。

如果反復進行這種過程,商品券貨幣兌換商在每張商品券中便可賺取200韓元,多時賺到800韓元。

▽娛樂場不僅反復使用商品券,還僞造商品券

目前普遍存在爲了節省向商品券發行公司支付的手續費,不向商品券發行公司返還已兌換過的商品券,直接交給娛樂場的情況。

一位會幣兌換商說:“如果娛樂場老闆同時進行會幣兌換業務,經常不向商品券發行商返還舊商品券進行銷毀,而從新放到遊戲機內。”目的只是爲了節省向商品券發行商支付的每張50∼60韓元的手續費。

文化觀光部發佈的“贈品交易標準告示”規定娛樂場老闆不可以兌換贈品或購買。

僞造商品券也大量增多。據警方表示,去年一年只發現413張5000韓元僞造商品券,但截至今年6月,共發現49138張。警方認爲希望節省商品券購買費用的娛樂場老闆涉嫌參與商品券僞造行爲。

實際上贈品用商品券用於兌換貨幣,而不是用於購買物品,所以娛樂場老闆很可能認爲即便僞造被發現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評定商品券發行公司過程中存在賄賂疑惑

人們認爲贈品用商品券市場將成爲下金蛋的天鵝,因也也有人提出在選定商品券發生公司的過程中存在行賄疑惑。

一位商品券發行者說:“選定商品券發生公司時,一位元中間人表示,只要給我2億韓元,就將選定你爲發行企業。”另一位娛樂場老闆說:“據瞭解,一位商品券發行公司總經理在‘贈品用商品券發行公司’選定過程中(向審查委員會)行賄5億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