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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軍營內的同性戀

Posted April. 06, 2006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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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問,也不要說(Don't ask, Don't tell)。”前美國總統克林頓在就任6個月後的1993年7月經過苦思,對軍營內同性戀者出臺了新的管理方針。主要內容爲,只要不坦白自己是同性戀者,就沒有問題。但一旦事情暴露,就像以前一樣強行轉業。克林頓在競選時承諾,要徹底廢除軍營內的同性戀禁止規定。但出臺這種模棱兩可的折中案,是迫於輿論的壓力。當時,美國國會接到了反對同性戀者服役的選民們打來的40萬次電話,創下了歷史記錄。

▷國防部長官尹光雄昨天在國會上說,將研究廢除或修改《軍刑法》第92條和《軍人事法》執行規則的方案。《軍刑法》第92條規定,對軍營內同性者進行處罰和強行轉業。理由是,隨著社會對軍營內同性戀者的關心日益提高,有必要回應規定對少數特別性取向者保護人權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國家人權政策基本計劃勸告案(NAP)”。

▷但軍隊內外認爲,如果允許或默認軍營內的同性戀,將敗壞軍隊綱紀,而且士氣也將大受影響。有人說,如果同性戀者公開進行性行爲和互相挑逗,部隊怎能保持團結和戰鬥力。動輒可能會引發“情鬥鬧劇”,同性戀上司可能利用職權對下級士兵進行猥褻。即使現在也因綱紀敗壞,頻繁發生槍擊事件。

▷最近,國防部不考慮軍隊的特殊性,出臺了大量不成熟的“人權政策”。把士兵“部隊再部署請求權”法治化就是其中之一。如果有權自行選擇服役部隊,那麽誰會願意去環境惡劣且危險的前線。如果軍隊也陷入大衆迎合主義,誰來負責安全?尹光雄究竟知不知道在大街小巷流傳著“軍隊綱紀敗壞至極點”的傳聞?

評論員 韓起興 eligi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