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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暴力示威和強硬鎮壓都不可取

Posted December. 28, 2005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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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發表調查結果說,上月參加首爾汝矣島農民示威的全勇哲、洪德杓死亡是警方的強硬鎮壓造成的。昨天,盧武鉉總統和警察廳長許准榮分別發表講話向國民道歉。盧武鉉承諾嚴懲當事人和由國家對受害者進行賠償。盧武鉉總統還強調說:“公共權力的責任要特別慎重處理。”

在警方鎮壓非法暴力示威過程中有2人死亡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正如盧武鉉總統所言,爲冷靜地行使公共權力,要進行適當的控制。從這一點看,警方失去自製力而釀成大禍實在令人遺憾。即使存在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也不能不追究警方的責任。

但以兩位農民之死爲契機,有必要對暴力示威進行全社會性的討論。警方也不能對非法暴力示威袖手旁觀。此次事件不是因爲警方對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和平示威採取過激對應而發生的。當時,在示威現場,警方也有200多人在木棒、鐵棍、火焰瓶的攻擊下受傷。在這種情況下期待公共權力有所收斂是過分的事情。政府還要追究策動暴力示威,從而引發暴力對應的當事人的責任。

發達國家決不寬恕對公共權力的非法挑戰。但我國由於政府表現得不夠強硬,反而助長了非法暴力示威。昨天,盧武鉉總統指出,暴力示威是從一開始就計劃好的,但同時表示:“政府對這一事件追究相關責任,需要獲得市民社會的同意。”難道還有國民反對根除非法示威不成?

政府要借此機會徹底修改我國的示威文化。政府首先要表現出對非法示威嚴懲不貸的意志。依靠不嚴懲暴力行爲的網開一面主義,很難解決暴力示威問題。如果社會秩序因暴力示威而倒塌,國家也將發生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