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論]“非法竊聽公開”特別法雙重違憲

Posted August. 04, 2005 03:14   

한국어

開放的我們黨正在推進委託真相委員會的民間機構決定是否公開非法竊聽錄音帶和處理方向的特別法。對此,民主勞動黨和民主黨提供協助。如果在國會多數3黨的協定下,制定能公開非法竊聽錄音帶內容的法律,那麽《憲法》保障的“通信秘密”這一國民基本權很有可能遭到破壞。被稱爲“X檔案”的非法竊聽錄音帶公開與否問題應在維護我們在民主化過程中爭取的基本權的原則下進行討論,而不能考慮特定政派或特定勢力的利害得失。

盧武鉉總統在上月29日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曾表示:“X檔案曝光並沒有令我感到爲難的地方,掩蓋事實對我也沒有好處。將公開真相。”難道總統已看准1997年大選前竊聽的錄音帶不可能有對在2002年大選上當選的自己不利的地方,所以才主張“公開所有內容”?無論如何,盧武鉉總統的話剛一落地,開放的我們黨就馬上主張制定真相委員會特別法。

由於政黨和政權的歷史比較短,肯定竊聽錄音帶中不可能有對自己不利的內容而推進公開竊聽內容,是一種有目的的戰術。這是動搖以前的國家根基的事情。

《憲法》明確規定,所有國民的通信秘密不受侵犯,通信秘密應受保護。根據該憲法條款制訂的《通信秘密保護法》(簡稱通秘法)將監聽視爲爲調查犯罪行爲和維護國家安全的補充性例外手段。但即使是這種情況,也不允許進行竊聽。更何況,即使進行合法的監聽,也必須有法官的竊聽令,而且侵犯通信秘密要適可而止。《通秘法》規定,對公開非法竊聽內容和泄漏行爲處以與非法竊聽相同的懲罰。這是因爲,公開竊聽內容會嚴重侵犯《憲法》規定的國民基本人權。

“X檔案”不是爲了維護國家安全或調查犯罪行爲進行竊聽的錄音帶。它是國家情報機關爲通過竊聽個人對話,抓住弱點,進行威脅而在沒有法官的竊聽令的情況下,進行竊聽的錄音帶。執政黨似乎認爲,只要制定允許公開竊聽錄音帶的特別法,就能抵消違反《通秘法》的違法性。但執政黨似乎忘記了不能抵消違反最高法律《憲法》的違憲性。

賦予民間機構真相委員會侵犯他人權利的司法權限也是違憲行爲。因此,“非法竊聽公開”特別法雙重違憲。如果因X檔案特別法,使國家民主主義後退,將給國民造成巨大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