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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按計劃推進遷都工作

Posted August. 11, 2004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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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作爲“新行政首都”的最終入選地區,政府公佈了忠清南道燕岐郡-公州市,但在首都正式遷移過去前,還需要進行很多的工作。

目前,需要及時解決的問題是憲法訴願,上月12日,包括58名漢城市政廳議會議員在內的169名請求人團向憲法法院提出了憲法訴願,要求對《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法》進行違憲確認,同時,還提交了讓“建設新行政首都推進委員會議” 停止活動的臨時處理申請。

憲法法院的審理期限爲180天以內,但並沒有作爲義務來規定。如果考慮到問題的重大性和及時性,預計最晚可能在明年1月初前,憲法法院將做出決定。對臨時處理申請的決定,普遍比本案事件決定得快。

如果臨時處理申請被接受,所有與遷移首都相關的工作將立即被停止。並且,只能對爲了在明年1月能夠全面收買土地,計劃於今年年末通報新行政首都暫定地區的日程進行修改。只要做出《特別法》是違憲的判決,政府的遷移首都工作將重新回到起點。

如果憲法訴願或臨時處理申請未被接受,從2007年下半年開始,建設行政首都的工程將正式開始進行。

遷移首都之前,還有一個將起到決定性作用的因素是,在2007年末舉行的總統選舉。因爲,如果反對遷移首都的候選人當選,也有可能導致之前爲遷移首都進行的所有的工作和後續工作付諸東流。

因此,很多有關專家提議,事先通過國民投票,決定是否遷移首都的問題,然後推進遷移工作。其主張意味著,只有這樣才可以杜絕大選結果可能對遷移首都工作産生的影響,並且,事先可以防止龐大的社會、財政費用的浪費。



金光賢 kk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