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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對樸柱千和李訓平議員申請事先拘捕令

檢察機關對樸柱千和李訓平議員申請事先拘捕令

Posted December. 05, 2003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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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檢察長安大熙)就“現代秘密資金”事件,對大國家党議員朴柱千和民主黨議員李訓平申請了事先拘捕令。他們涉嫌犯有特別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受賄罪以及從第3方收受賄賂罪。

這樣,包括開放的我們党議員鄭大哲、民主黨議員朴柱宣、大國家党議員朴明煥、樸在旭,在國會逮捕動議案被擱置的國會議員增至6名,

據檢察機關表示,樸柱千涉嫌於2000年9月任國會政務委員長時,在接受現代建設經理金潤圭的請求的同時,收受了5000萬韓元。當時,金潤圭請求將現代峨山總裁鄭夢憲從政務委員會國政監察證人名單中去掉。

李訓平涉嫌在2000年任國會政務委員會民主黨幹事時,從現代公司方面接受了有關鄭夢憲總裁的委託後,幫助D, W等2個建設企業從現代建設以隨意合同的方式分別招攬了23.8億韓元和115億韓元規模的下水道工程。

對此,李訓平否認說:“根本沒有從現代方面接受過有關國政監察證人委託。”

據悉,檢察機關計劃對大國家党議員林鎮出和廣州市市長朴光泰進行不拘留起訴。他們涉嫌在接受相同委託的同時,分別收受了3000萬韓元。

對曾因“NARA綜合金融退出市場行賄案”於6月份被申請過事先拘捕令的朴柱宣,檢察機關正在研究包括增加的收受現代秘密資金嫌疑在內,對朴柱宣再次申請拘捕令或在起訴時合併嫌疑的方案。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