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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統治行爲,對北匯款也是違法”

Posted August. 18, 2003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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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在漢城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2部(部長審判,金癢均)舉行的“對北秘密匯款事件”終審判決中,因這件事情被起訴的前文化觀光部長官朴智元被判處5年徒刑,其他7名相關人員被判處1~5年不同徒刑。

在當天的審判過程中,特別檢察官宋鬥煥說:“即便是統治行爲,也不能把違法行爲合法化。”並要對處罰被告人的同時,認爲前文化觀光部長官朴智元等人明知道是違法行爲,但爲了南北和平做出了不可避免的選擇,所以呼籲妥善處理。公審宣判將在9月5日上午10點進行。

△特別檢察組的判刑=宋鬥煥特別檢察組對除了朴智元以外,判處總統前首席經濟秘書官李起浩,産業銀行前總裁李瑾榮、産業銀行前副總裁朴相培等3人各3年徒刑,判處前國家情報院院長林東源2年徒刑,現代峨山總經理金潤圭和國家情報院前企劃調整室長崔奎伯分別被判1年零6個月和1年徒刑。

宋鬥煥特檢組發表公告說:“特檢調查的物件並不是南北首腦會談本身,而是在推進南北首腦會談中的違法行爲。即使把對北政策看成統治行爲,但非法貸款和秘密匯款這件事情並不能看成是統治行爲,違法行爲也不能合法化。”

他還說,“如果經過了全民協商和討論,也不致于發生國民分成兩派相互誹謗,最終進行特檢調查等事件。”

他還強調:“被告人不能把統治行爲論和南北首腦會談的歷史意義用於爲自己辯解的理由,也不能以此主張免除他們的罪行。”

△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朴智元等被告人強調,明知道是違法的事情,但是爲了南北和平和統一,並考慮到國家經濟才做出的政策性判斷。

朴智元用略帶激昂的語氣做了最後陳述,他說:“北韓在法律上是嚴肅的敵對集團,但是,身爲同一民族,不能永遠維持敵對關係。南北問題不能只以南北雙方政府的眼光,而應站在整個民族的高度解決爲宜。”他把當天的最後陳述列印在3張A4用紙上,引起了關注。

林東源也說:“因陽光政策的推進,可以放棄冷戰思維,形成南北經濟合作。萬事開頭難,我想,只要圓滿解決最近的北核問題,民族的統一將爲期不遠。”

△企圖隱瞞1億美元政府支援金=在當天的審判過程中,特檢組此前的調查記錄顯示,朴智元、林東源、李起浩,前國情院第三次長金保鉉等對北秘密匯款事件的主犯,曾企圖隱瞞對北韓承諾的1億美元政府支援金協商事實。

據特檢組透露,朴智元等4人在4月17日特檢調查開始以後,4月和5月共舉行4次聚會,決定向特檢組隱瞞有關1億美元的事實。

但是,因爲在調查現代方面對北匯款的金額以及渠道的過程中,特檢組掌握了1億美元這條線索,通過對鄭會長審問,並取得口供,承認代替政府匯款1億美元,所以這些隱瞞企圖沒有得逞。



吉鎭均 le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