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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及時拿出未成年人性犯罪對策

Posted July. 20, 2003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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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城江南區新寺洞“兒童性暴力受害家屬組織”辦公室,最近每天平均有7名性暴力受害兒童的家屬從全國各地來到這裏進行諮詢。

該組織的代表宋英玉表示:“最近,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正與日俱增。在平均每天接到的20個電話中,有7、8個是被小學生、中學生施暴的受害者。”

有關負責人稱,雖然未成年人性犯罪正如此快速上升,但相關對策如同虛設。如果未成年人得不到特別治療或教育,就會伴著錯誤性意識成長,因此很有可能重犯。

最近,來到該辦公室的某受害者家屬披露的施暴者A某的案例提示,應及時拿出對未成年人性犯罪的對策。A在過去一年間,對21名女孩實施了猥褻。

專家們稱:“如果放任未成年人性犯罪,那麽就如A,重犯的可能性達90%以上。應實施特別義務教育和精神治療。”

美國等發達國家在未成年人承認性犯罪事實後,規定接到警方通知後教師採取義務諮詢措施,並且父母也有義務提交治療報告。

然而,韓國的學校和家庭並無對他們義務實施特別教育或精神治療的規定,所以並不重視此類案件。因爲諮詢治療的程式複雜,而且費用昂貴,再加上“成長期也會有這種事情”的錯誤認識,輕視問題的嚴重性。

特別是,13歲的性犯罪兒童並不是刑事案件立案物件,而且調查也很棘手,所以,目前尚無正式統計資料。

韓國刑事政策研究院李東振博士表示:“日本國家機關‘兒童諮詢所’也對兒童性犯罪做出了處罰決定,並強制實施合理教育和治療。我們也應在預防犯罪原則上,由國家承擔費用,儘快拿出對策。”

國立科學調查研究所犯罪心理科科長姜德祉表示:“送到‘少年院’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同時,應實施具體規範的教育與治療,以便實施符合年齡的性活動。”



podrag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