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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問題…無經濟能力…“沒有理由一起生活”

性問題…無經濟能力…“沒有理由一起生活”

Posted March. 28, 200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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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曾任過初中教師的鄭某(42歲,女)與大企業系列公司的職員朴某(43歲)結婚後,一直賦閑在家。他們的夫妻生活因丈夫經常擠兌妻子說,“不會掙錢”“無能”,因此走向了破裂。去年鄭某決定“獨立”後提起了離婚訴訟。

在韓國社會正在出現“離婚警報”。過去包括性格不合以及家庭暴力等無可奈何的情況在內的離婚原因,現在逐漸擴散到包括性問題在內的經濟、人格等問題。

28日,統計廳的統計結果顯示,去年的離婚案件達14.53萬件,與1992年的5.35萬件相比增加了2倍以上。並且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會員國中,韓國的離婚率超過英國僅次於美國排在了第2位。在離婚率(每1000名人口中的離婚數)上,韓國以1997年爲起點站在了日本之前。

專家們指出,除通常的離婚原因外,在韓國社會離婚率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韓國婦女的經濟社會地位發生了變化。也就是,隨著婦女在各領域的活動逐漸活躍,已成爲不亞於男性的“社會主體”,因此過去的男人當家作主的夫妻關係發生了巨大變化。

年薪爲5000萬韓元的崔某(28歲,女,專職職員)稱,“在4年的戀愛期間沒有感覺到,但結婚以後出現了衆多不便和困難之處。”“在經濟上沒有理由依靠丈夫,所以去年離了婚。”

去年離婚的李某(34歲,女)稱,“隨著我的收入高於丈夫,丈夫開始感到低我一等。”“由於想到經常以挑小毛病等想以其他方式解決低人一等感覺的丈夫沒必要繼續生活,所以決定了離婚。”

負責離婚訴訟的崔仁虎律師稱,“最近婦女主動要求離婚的情況呈上升趨勢。”

他分析說,“這是因爲以自己的經濟社會能力爲基礎,想解除不幸的婚姻,並尋求自己主導生活的婦女逐漸增多。”

專家們認爲,過去只賦予給男性的行使親權的許可權,目前也賦予給了婦女,而且如果正在進行討論的廢除戶主制將來成爲現實,則目前潛伏著的“不平等的夫妻關係”被解除的可能性越來越大。

專家們一致認爲,離婚現象日益增多是不祥之兆。這是因爲社會的基本單位家庭因離婚而輕易破裂,其結果社會的穩定性將受到威脅。

家庭研究院院長李東瑗表示,“隨著家庭破裂,出現了子女在精神上倍受痛苦、被遺棄以及在孤兒院長大等社會問題。未能在正常的家庭長大的子女,長大成人後,社會的價值觀會變成怎樣,令人擔心。”

韓國家庭法律諮詢所所長郭培姬稱,“如果男女之間不能克服對家庭內部夫妻的作用和相互期待的認識差異,則離婚現象將越來越多。就像英國和臺灣等國家和地區一樣,政府應出臺針對降低離婚率的制度,而且夫妻之間也有必要努力相互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