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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說是要查明真相卻放棄調查

Posted February. 03, 2003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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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下屆總統盧武鉉就現代商船的對北匯款問題表明了三個原則,但其真實意圖仍很模糊。“必須查明真相,但還應該考慮國家利益”的一番話,可能出現兩種截然不同解釋。而“查明真相的主體、程式和範圍由國會做出判斷更爲合適。”給人一種把已到檢察機關的“皮球”再次扔給國會的感覺。

即使考慮到下屆總統盧武鉉的難處,三個原則也存在很多可引發爭議的問題。三個原則與其核心親信們的主張相比沒有多大改觀,核心親信們的主張是,“應該政治解決”、“應向有利於民族方向加以解決”、“列出所有可能性,應慎重處理”等。

執政有關人士們的話經常發生自相矛盾的原因很簡單。這是因爲在講原則的同時,提出與其相矛盾的前提條件,而且尚未查出事件全貌,但卻首先擔心其帶來的影響和效果。這些人焦慮不安的理由也不言而喻。即盡可能避免發生有關該問題定罪的情況。

因此,似乎對於下述的道理也早已忘卻或在試圖逃避:第一,不可能存在比因疑惑劇增而帶來的國論分裂更能阻礙國家利益的情況。第二,調查的主體和程式與國家利益無關,而且檢察機關是否進行調查並不屬於國會進行判斷的範疇。第三,在未查明真相前不能定性爲是屬於法律問題還是政治問題。第四,應在查明真相後根據輿論進行對適用法律進行斟酌。

檢察機關也不例外。在掌握真相之前,確定所適用的法規或司法處理物件的做法,其程式也是錯誤的。檢察機關以“我們是調查機關,並非查明疑惑機關”爲由,提出“檢察哲學”的做法也與“有疑惑的地方就人有不正之風和非法行爲”的常理相矛盾。檢察機關一味地想讓國會拿出查明真相的方法,已經是有傷自尊的事情,卻依然左顧右盼、瞻前顧後的做法,的確令人遺憾。

檢察機關應該放棄所有政治方面的考慮,立即著手調查,認真查明所有疑惑。無論是執政勢力還是檢察機關,如果仍然推三托四,只能帶來更大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