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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京蘭之物件的故事——鉛筆

Posted August. 03, 2016 08:43   

Updated August. 03, 2016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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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期從削鉛筆開始。儘管是家境困頓的時候,但父親買來的鉛筆和作業本還是足夠用的。因為是上個世紀70年代後期,鉛筆應是駱駝牌或是東亞牌的。但我的第一支鉛筆好像是在沙漠做建築工的父親插在耳朵上的那支方芯紅色鉛筆。大了才知道這種鉛筆是木工們用。如今,這支鉛筆仍被保存在我插滿各種鉛筆的筆筒裡。

我成了用鉛筆刀削鉛筆削得最好的長女和姐姐。但到了20歲的時候,房間裡只剩下了自己,我也不知道這是怎麼了。在那之後5年的時間裡,朋友們和弟弟妹妹們都上了大學,或是參加了工作,就像化成了美麗炫目的蝴蝶,一個個飛向了遠方。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書的我,有一天抬頭一看,桌子上放著一支鉛筆。這支鉛筆是自己所看見的鉛筆中最尖的一支,有著黑色的長長的筆芯,好像足以刺穿我的蒼白無力和被遺棄感。

那天夜裡,我第一次手握那支鉛筆開始寫詩。

《文具的冒險》一書中曾介紹說,以寫過《查理和巧克力工廠》而聞名的羅爾德?達爾一天用完6支鉛筆,約翰?斯坦貝克每天6個小時手不離鉛筆。在我讀過的所有有關鉛筆的故事中,最精彩的故事是有關保羅?奧斯特的故事。在8歲的時候,保羅?奧斯特為了得到自己喜歡的棒球選手的簽名,最終在比賽結束後等到了那位選手,但卻沒有得到簽名,只是因為誰都沒有帶著筆。從那以後,保羅?奧斯特不管到哪裡去,總不忘帶著一支鉛筆。後來成為大作家的他說道:“如果口袋中有支鉛筆,就總會讓你產生一種想寫的衝動。”他說那次簽名事件讓自己成為了作家。

從幾年之前開始,我的鉛筆上刻下了兩句話:“每天每天的努力”和“一步一步的前進”。回憶起用鉛筆做過的事情,也有讓自己後悔的。小學的時候,如果不喜歡自己的男生同桌,一定絕情地用鉛筆在桌子中間畫條線,並沒好氣地說道:“不要過線哦!”

鉛筆在手裡拿得時間長了,結果自己成了寫作的人。自己閑來常想,有一天我也會寫出這樣的文章,它能夠消除人與人之間、這裡和那裡之間眾多的看不見的線,只要堅持用鉛筆寫出自己的夢想,只要不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