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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給長子不給長女的家庭補貼

Posted July. 06, 2016 08:33   

Updated July. 06, 201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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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剛剛結束放映的人氣連續劇《我親愛的朋友們》中,有一位60歲的辣湯麵餐廳老闆張蘭熙。她被判定到了肝癌晚期的時候,“長女情結”爆發。既要照顧年老的親生父母,又要替下半身殘疾的弟弟付住院費,沉重的責任感壓得她喘不過氣來。當女兒問她“為什麼得了病不告訴我?”時,張蘭熙說道:“告訴你有什麼用?”,母女痛哭不已,悲歎道:“我不挑這副擔子,他們就真的死掉了。雖然有個臭丫頭,也有父母兄弟,但都是我的負擔,我就是死了,也沒有個依靠的地方。”

字典上對長女是這樣定義的:“兩個以上的女兒中間的第一個女兒。”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就像蘭熙姐弟那樣,首先出生的女兒也叫長女。自古以來,在這片土地上,長女並不像長子那樣有特殊的待遇,但卻有著長子那樣的義務,要侍奉父母,照顧弟弟妹妹,大多過著犧牲和奉獻的生活。長女結婚之後,同父母的關係也和其他的女兒不同。這也是“長女情結”被列為韓國女性7大情結的緣由。

在地方自治團體(地方政府)所屬的某A公社上班的李某(29歲),向公社申請了給自己母親的家庭補貼,但遭到了拒絕。李某隨即向國家人權委員會提起了申訴。該公社根據有關規定,向和父母分開生活的長子支付家庭補貼,但對於女職員,僅限於無子獨女的家庭才發放家庭補貼。李某是長女,因為弟弟還在上學,實際上養家的是李某。人權委員會稱這“侵犯了平等權”,勸說該公社修改有關報酬的規定。這一觀點認為,男性負責直系親屬的贍養,是傳統性別角色造成的明明白白的歧視

A公社對於這一不合理的家庭補貼規定表示,“同類機構大部分都這樣做”。如此說來,“同類機構”也應該早日糾正長女歧視的做法。隨著社會的變化,家庭的概念和形態也發生著改變,但現實的變化卻無法跟上社會變化的速度。一方面宣稱進入了女性比同齡男性出色的“阿爾法女孩”時代,但另一方面,一旦進入社會,一些細小的規定卻拖住了女性的後腿。對女性來說,前面的路還很長。



評論員高美錫 mskoh1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