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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世越’号船长犯有杀人罪”……首次认定大型事故不作为杀人罪

大法院:“‘世越’号船长犯有杀人罪”……首次认定大型事故不作为杀人罪

Posted November. 13, 2015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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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12日裁定“世越”号船长李锡俊(70岁,本文人名均为音译)犯有杀人罪,判处他无期徒刑。12日是韩国举行大学入学考试(高考)的日子,如果在去年“世越”号惨案中牺牲的檀园高中的二年级学生(包括失踪4人在内,共250名)还在世,将在当天参加考试。

大法院当天以全体协商方式(主审法官金昭永大法官),全体一致同意维持“世越”号15名船员的上诉审判中关于船长李锡俊犯有杀人罪并判处其无期徒刑的审判。这一判决是首次对在灾难事故现场负有总责的责任人没有尽到应尽的救助义务导致出现人命伤亡,认定为“不作为杀人罪”。

大法院裁定:“李船长作为‘世越’号的总负责人,拥有绝对的权威,掌握着当时的状况,但在没有下达撤离船只命令的情况下撇下乘客私自逃生,与将乘客扔到水中溺死无异。”

大法院方面认为,李船长完全可以利用驾驶舱里的广播设备,轻易地向乘客下达离船命令,但他对乘客采取彻底不关心的态度,独自求生而逃离,在逃离之后也不采取任何救助措施,隐瞒身份藏身于海警救援艇,这说明他故意完全放弃了作为船长的作用。

与“世越”号有过通信联络的珍岛VTS曾向“世越”号请求判断乘客是否已经逃离沉船,但没有得到“世越”号的回应。也就是说,李船长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单纯预测乘客会死亡的水平,从其“乘客死亡也和我无关”的心理出发,存在着“未必故意”。

调查“世越”号事件的检察官表示:“随着对事件调查的深入,我们发现船长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心,他对乘客的安全完全是彻底的不关心。”“希望大法院认定李船长犯有杀人罪这一点,能对牺牲者们的灵魂带去一丝的安慰。”

但是,大法院根据多数意见,没有认定与李船长一起被起诉同样犯有杀人罪的大副姜元植(43岁)、二副金英浩(48岁)、轮机长朴基浩(55岁)等3人的杀人罪。这是因为多数大法官们认为,他们必须听从船长的命令,并不处于可以独自行动的地位。

对此,朴宝英、金昭永、朴相玉等大法官提出了少数意见,认为“大副姜元植和二副金英浩二人,事故当时与船长同时在驾驶舱里,有义务代替船长指挥救援措施”,因此应该认定他们犯有杀人罪。

当天,包括穿着绘有“世越”号丝带的黄色马甲的“世越”号遇难人员遗属等30多人在内,大量旁听者涌入大法院,180个旁听席早早就被占领一空。檀园高中学生遗属主要居住的京畿道安山地区的管辖法院——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里,实况转播了大法院的审判现场。

檀园高中二年级8班李宰旭同学的母亲洪英美流着眼泪说:“我想,孩子们在天堂里给朋友们加油。”失去大儿子的金某(46岁)在安山支院里观看实况转播之后,话不成声地说:“早上看到学生们前往考场,心里难受极了。本来给我家儿子也要包盒饭,让他好好考试的……”



曹东柱 ·申娜莉 /安山=朴成镇记者 dj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