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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纠纷的Twitter

Posted October. 20, 201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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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风靡全球的社交网站(SNS)Twitter接连引发了法律纠纷。6.2地方选举前夕涉嫌利用Twitter进行违法选举活动的人们于近日受到法院的罚款处罚。13日,首尔高级法院对涉嫌复制Twitter“首尔市长候选人支持率调查”帖子至自己博客(违反公职选举法)的卢某(51岁)进行一审判决,并处于了70万韩元罚款。此外,对于将支持特定釜山市教育监候选人的Twitter帖子向200余名用户转帖的李某(52岁)则考虑到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性和公开性,于7月份向其处罚了120万韩元罚款。

当时,随着Twitter变成候选人们的主要宣传手段,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限制了部分利用Twitter的选举活动,但围绕着其规制标准是否适当引发了不少争论。高丽大学法学专院教授朴景信表示:“因Twitter以公开性为前提,只有表达时使用文字并且像‘说话’一样挥发性强,所以规制使用Twitter如同限制使用其服务一样,所以存在许多法律争论的余地。”

因为促进信息通讯网使用等相关法律对互联网上损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采取较普通名誉损毁更为严厉的处罚,所以利用Twitter上传诽谤特定人的文章性质更为严重。最近,在Twitter侮辱电视台主播金柱夏是 “没头脑”Twitter用户与金柱夏之间在Twitter上的争执也随着金柱夏表示“将采取法律措施”而有可能升级为法律纠纷。此外,因广播人士金美华于7月份在Twitter表示“KBS内部出台了禁止出演相关档,所以出演受到限制。”KBS决定以名誉损毁嫌疑起诉金美华。

同时,也开始涌现出利用Twitter盗用他人身份的“幽灵Twitter”案例。不仅存在谎称自己是李明博总统或首尔市长吴世勋的Twitter用户,也存在假装大法院和宪法裁判所的“山寨Twitter”。但由于Twitter无需居民身份证号等身份确认步骤,无法制裁“山寨Twitter”,并且未发生明确的危害关系之前无法进行刑事处罚。法律界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只能采取“Twitter账户返还诉讼”等民事诉讼。实际上,在美国存在以名誉损毁嫌疑起诉盗用公司名称或有名人士身份的Twitter用户或提出商标侵权诉讼并胜诉的例子。



李书贤 baltika7@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