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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训练受教练欺负,训练结束受前辈欺负”

“接受训练受教练欺负,训练结束受前辈欺负”

Posted November. 20, 2008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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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打我们耳光,没什么原因。每三天挨一次打。”(15岁篮球选手A某)

“训练时,教练教我们怎么防守,会趁机明目张胆地触碰腋下、胸部等。”(14岁手球选手B某)

全国初高中运动选手中,10人有8人遭受过语言、身体上的暴力。而10人中则有6人正遭受性侵犯。

19日,国家人权委员会与梨花大学产学协作团体合作,从今年5月,以全国1139名初高中生运动选手为对象,展开问卷调查及深层面谈,开始为期6个月的“运动选手人权实况调查”,发现结果如下。

被施暴无处喊冤。

经深入调查,发现接受调查的78.8%的运动员曾遭受语言或身体上的暴力。其中44.4%的学生不在训练时,也受到过辱骂或体罚等。训练之外承受暴力的频率为:每周1、2次(12.3%);每周3、4次(7.5%);每天遭受施暴(5%),即每4人中都会有1人会遭受每周1次以上的暴力,而这种“莫须有的体罚”十分普遍。接受训练时,教练是主要施暴人,训练后则由前辈施暴。

但受害人却无处喊冤。人权委常任委员文庆兰指出:“学生选手、父母、教练等都将暴力视为训练一环,予以忽视。目前十分需要保密性的,可以给予受害人安慰、治疗、提供解决方案的一次性解决方法。”

性侵犯的地点为宿舍

遭受性侵犯的学生占调查对象的63.8%。分为语言上的性挑衅(占受害人的58.3%),与强制性性侵犯(25.4%)。施暴地点多为宿舍或集训营地,性侵犯则多在前后辈与朋友之间发生。

受害人不抵抗的原因有:怕影响选手生活(33.2%);因不好意思或不知所措(31.9%);不想放弃运动选手生涯(16.3%)等。

研究负责人梨花女子大学韩国女性研究院委员李明善指出:“因学生选手遭受性侵犯十分普遍,通常会被忽视。视觉上的性挑衅、语言上的性侵犯等日常性侵犯将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

接受问卷调查的学生选手,有比赛时,每日参加两次正式课堂,没有比赛时则参加4.4次。而这些学生则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补课,即学生选手的学习权力依旧在被侵犯。

对此,人权委指出,韩国需像发达国家一样,需要可以保护学生选手人权的制度性程序。美国高中体育联盟(NFHS)则制定“学校运动活动预防性侵犯10条戒律”,来防止教师与教练的性挑衅,或与学生选手过多的私下接触等。

人权委将以此次事件为基础,决定向有关机构申请:转换有关学校体育“人权观点”的政策;预防人权侵害及改善对施暴的认识等综合对策。



黄形俊 constant2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