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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租用公寓的居民将无家可归

Posted December. 23, 2004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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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无住宅居民的居住稳定性,将动员年金和基金继续扩大租赁住宅的供应”这是政府住宅政策中的项目。但目前全国各地却陆续出现了租用住宅的居民连保证金都没有拿到就被房主赶出门的事件。这是因为,开始建设民间租赁公寓的建设企业因受到房地产景气停滞的影响,纷纷面临破产后,租赁用公寓便沦落为抵债竞卖品。

据某房地产信息公司调查,今年整个公寓园区被竞卖的民间租赁公寓就达1.5万多户。据全国租赁公寓联盟推测,破产的租赁公寓多达40万户。如果租赁公寓被竞卖成功,租房者就得无条件搬出,同时也许还将损失个人财产中的部分保证金。

政府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就应确保房地产出售和转让顺利进行,以便保护受损居民的利益。政府还有必要采取相关制度,由政府买进租赁住宅,用作国民租赁住宅。虽说因预算不足政府也面临了相当大的困难,但既然曾表示为了重建租赁住宅不惜投入年金和基金,还有什么可以狡辩的理由?目前国民面临的是租用的住房都要让出来的局面,即使再扩大租赁住宅的供给,对国民来说又有什么帮助作用?

政府曾以稳定国民居住问题并解除贫富差距为由,出台了冷冻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但结果受到最大伤害与痛苦的并不是江南区的富裕阶层,而是租用房屋的国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建筑工人。

政府于昨日决定,将全国11个地区从住宅投机地区的名单中删除,并推迟实行实际交易价格申报制。但是光靠这种微不足道的措施很难拯救房地产景气。政府应在不刺激投机的前提下拿出补充完善政策,以拯救房地产景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