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汉城市和青瓦台、新行政首都建设促进委员会就《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宪法诉愿事件向宪法裁判所提交意见书,事实上有关机构的意见书提交过程已经结束。据悉,宪法裁判所通报国会要在16日以前提交意见书,但是国会没有提交意见书。
△提交意见书:汉城市14日向宪法裁判所提交了内容为“必须重新讨论迁都计划”的意见书,汉城市市长李明博15日也在其他说明会上表示,必须实施国民投票。
汉城市主张,为了实现统一和成为东北亚经济中心国的梦想,要防止发生浪费国力的现象。并主张,在目前的情况下,有过半数的国民反对迁都,在国家重要的政策上,不征求国民的意见有背于宪法精神。
相反,青瓦台和促进委员会13日通过法务法人“太平洋”递交的意见书中主张,宪法诉愿人们所主张的被侵害的基本权都不属于宪法上所保障的基本权,不过是反射性利益,因此诉愿人没有递交宪法诉愿的权力。
青瓦台和促进委员会的意见书内容与法务部、建设交通部等政府机关所递交的意见内容大部分相似。
对此,宪法裁判所如何协调诉愿人的请求、汉城市以及与其对立的青瓦台、政府机关的意见,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诉愿人与汉城市VS青瓦台与政府:汉城市认为,没有收集意见而单方面地促进迁移行政首都的作法使国民的基本权受到侵犯,因此积极地支持请求人团一方。
相反,以青瓦台和促进委员会为代表的政府一方则反驳说,基本权益不会因特别法受到侵犯,促进迁都是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的。
在具体的权力侵犯与否问题上双方也持有相反的意见。
汉城市指出,因为迁移首都问题是“建国以来最重大的国家政策”,所以总统不能随意决定此事,不进行国民投票有背于宪法精神。
青瓦台等政府机关则认为,不能将迁都看作宪法上规定为国民投票对象的“有关国家安危的重要政策”,并主张,即使属于“重要政策”,是否进行国民投票还是应由总统定夺。
对是否经过公开听闻会或听证会,以及对特别法上将忠清圈特定为迁移地是否侵犯平等权的判断等问题,双方都持有不同的意见。
对是否接受请求人团的追加处分申请的判断也在相同背景下相反。
另外汉城市还主张,如果促进委员会的活动继续展开,则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相反,青瓦台等政府机关则认为促进委员会继续展开活动也不会发生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没有仓促接受追加处分要求的必要性。
△展望:宪法裁判所决定不顾国会的意向16日终止意见书的受理工作。宪法裁判所准备19日召开全体法官评议,讨论对此事件的今后审理细节。预计宪法裁判所将对是否接受以“停止促进委员会的活动”为内容的追加处分申请和是否举行公开辩论等问题重点讨论。如果进展顺利,到本月末左右将正式审理此事。
李相錄 黃泰勳 myzodan@donga.com beetlez@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