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厅特别调查科在10月14日表示,揭发了36名国营企业和大企业的常任监察等监察室职员,并对其中的13名职员进行了不拘留调查。他们涉嫌(欺诈等)以参加韩国监察协会的海外研修的名义,从公司取得比实际经费更多的资金后,再从协会取得剩余资金。
警方对剩余的23名,向有关企业通报了不正之风事实。
据警方表示,他们涉嫌从1999年6月开始到今年8月20日,以参加韩国监察协会的海外研修的名义取得公司的资金后,改变日程和飞机座席的等级等方式,从中获取200万韩元至700万韩元。
警方补充表示,与他们向公司提出的日程不同,把大部分的日程用于旅游。
根据调查结果,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曾就任于政府高层的人士或主要政党的高层干部,后来被有关企业聘请。他们所属的机关是农业基础公社、韩国水资源公社、韩国造币公社、韩国马事会、韩电机工、大韩地籍公社、浦项制铁、国民银行、金融清算院等31个单位。
警方还对韩国监察协会事务总长崔某(64岁)申请了拘捕令。崔某涉嫌以包括他们在内的250个公司的监察室职员为对象,利用从1999年开始最近每年在主持3、4次海外研修业务的便利,在参加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增加航空费用的方法共获取了2亿3000万韩元。
警方有关人士解释说:“一个公司的监察员在研修日程所花的费用是普通职员往返相同日程所花的2倍以上。”
李憲鎭 mungchii@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