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牵涉金额多达41万亿韩元的大宇修改会计报表案而被起诉的前大宇集团社长全周范、梁在烈等4人星期五在汉城地方法院第一次开庭上承认修改过会计报表,却强调没有任何意图从金融机构骗取贷款。
前大宇社长全周范在受到控辩双方询问时陈述,虽然早知其事,但实际上他所作的只是收到简单报告并把它交给大宇集团会长而已, 从未收到有关修改会计金额和做法的具体报告,更未对此作具体指示。前大宇集团社长梁在列也提出,前大宇集团会长金宇中曾要求他创造形式上的营利, 不得不写出虚假的财务报告, 自己对此事痛感责任,但把多年来习以为常的修改会计报表的事,让他自己决定不作修改,实在不可能。
至于通过虚假的财务资料骗取巨额信贷,被告人们还称, 这实属业内长期通用的做法,当时他们均认识到,大宇集团宣告倒闭,便殃及国家经济,因此,为了避免集团倒闭,只好下手修改会计报表,毫无任何诈骗的意向。
大宇集团旗下五家企业的34名负责人和会计师因涉嫌从1997年起的三年里,收到前会长金宇中的命令,通过修改会计报表,包括夸大出口营利在内, 虚增41.1361万亿韩元, 以从金融机构骗取非法信贷9.9万亿韩元, 还将25万亿韩元通过设在英国的金融组织送至海外而给起诉。此外, 对于大宇(株)、大宇汽车公司以及大宇重工业的全体干部的第一次开庭将在13号举行。
Lee Jung-Eun lightee@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