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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九岁女儿的约定

Posted August. 01, 201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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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中国春秋时代儒学者曾子家的一个故事。妻子要去集市,小儿子就缠着她要一起去,妻子便说“好好在家,等我回来给你杀猪吃”。结果妻子回来时看见曾子正想捉猪杀猪。妻子很惊讶,指责说“我是和孩子开玩笑罢了,你真把猪抓起来怎么办?”曾子摇摇手回复道“不能对孩子说谎,这样会让他们养成说谎的习惯。”

▷古语中“曾子杀猪”讲述的就是要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任、讲信用。朝鲜时代中期有一位比曾子更伟大的人物。他就是李景俭,李景俭既是王族又是文臣。为了遵守自己对孩子说过的话,写了一封继承文书,将一栋有25间的房子传给九岁的女儿。他担心日后孩子之间会产生财产纠纷,他还特别标注“别人不要觉得不公平”。最近由韩国学中央研究院藏书阁翻译并公开了《李景俭夫妇传记》(1596年),这些内容就记载在这里。

▷在思想顽固的儒教社会中,不顾儿子而将房子传给女儿。李景俭就是“在女儿身上犯傻”的代名词。壬辰倭乱时期房子受到损坏,李景俭背着金枝玉叶的独生女儿去现场监督房子维修。随意地说了一句“以后这房子修好了就送给你”。女儿听了这句话就四处炫耀称自己是这个房子的主人。这本是一句无心之话,但是李景俭作为父亲、士人就要对自己的话负责任,所以才这样做。

▷先人们给我们做出了典范,但是21世纪的韩国人却大相径庭,说话不负责任、不遵守约定。这就是我们社会相互不信任的原因。在对刘炳彦去世这件事情的调查中,有人对韩国国内最高监察机关经过科学调查的结果表示质疑,不负责任地说“可能是假尸体”。看到政界人士这么在意这些有悖常理的话,就想起伏尔泰的一句话:“常识并不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见的东西。”

高美錫 评论员 mskoh1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