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戴上电子脚链再次试图性侵犯,杀害家庭主妇

戴上电子脚链再次试图性侵犯,杀害家庭主妇

Posted August. 22, 2012 07:38   

한국어

整晚看淫秽作品的徐某(42岁)在20日上午9点带上果刀和蓝色口罩、蓝色胶布后出了家门徘徊在附近。虽然脚腕上戴着电子脚链,但是他还不在意。30分钟后他看到了为了送两个孩子上幼儿园车辆周到房子外面的李某(37岁,女)。因为幼儿园车辆停在离家门口只有50米的地方,李某没有关上大门就出来了。徐某趁这个机会走到了房屋里面,躲在主卧房间门后面。李某进来后徐某用凶器进行威胁,试图进行性侵犯。李某试图推开他逃离现场,但是被徐某的挥动的果刀刺到了3次脖子,最终死亡。

首尔光镇员警署21日表示当天对徐某申请了拘留令。徐某在2004年入侵首尔的某屋顶房性侵犯了20多岁女性,因此被宣判7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在去年11月出狱。出狱前徐某虽然被命令戴上电子脚链7年、听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项目,但这些却对本次的犯罪没有起到阻止作用。

首尔保护观察所如果没有像长时间停留在小学等地方的特别事项,只是掌握徐某的移动路线而已。徐某的犯罪场所是离自己的家不过1公里。在电子管线公司工作的许某因为在职业有很多移动,1公里不能看作是特别事项。警察哟关人士表示:“禁止外出或限制移动等是由法院决定,徐某没有别的特别遵守事项”,“电子脚链对徐某没有起到抑制犯罪的效果。”

徐某在出狱后的10个月内接受了10多次保护观察所出席面谈,观察管亲自访问许某进行面谈的次数也超过40次。有关人士表示:“电子脚链虽然能最终位置,但是不能管理对象者的行动,存在界限。”

徐某在犯罪之前从凌晨2点开始观看了3个小时淫秽影像和图片。在徐某的房间里发现的计算机上保存着非法下载的数百个影像和图片。在警察调查中徐某表示:“整个凌晨都在看淫秽作品,喝了一瓶烧酒。”

徐某虽然是已经有3次性暴力前科,但是出狱后徐某接受的性暴力教育程序只有40小时。之后没有接受任何精神治疗的许某虽然定期与保护观察所的职员进行了面谈,但是主要都是有关日常生活的内容。这就是有主张称戴上电子脚链的人如果不同时进行精神治疗的话犹如随时犯罪的“定时炸弹”的理由。翰林大学心理学系教授赵恩景指出:“与周围断绝,独自生活的性犯罪者因为欲求不满加大,很容易用淫秽作品进行解消,这时歪曲的性观念会增大”,“要持续性地进行矫正性犯罪者的想法和行动的治疗程序。”



徐东日 d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