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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智能”的对手是与法律的斗争

Posted April. 20, 201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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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智能机器市场上,将双方视为对手的美国“苹果”与韩国三星电子在法庭上展开了“斗争”。

19日,双方公司解释:15日(当地时间)美国的苹果公司向加利福尼亚北部的地方法院提出了三星电子的“Galaxy S”和“Galaxy Tab”两个产品抄袭了本公司的“iphone”和“ipad”的诉讼请求。这是双方公司间的第一次法律斗争。

当天,根据东亚日报接到的苹果公司的诉讼来看,三星电子产品共侵犯了16件的知识产权。其中包含了以“使用专利”和“设计专利”等为首的十件专利权,还有iphone和ipad的“商业外观”(商品的模型,色彩。包装等各种外包装)3件,商标权2件。

苹果公司主张知识产权受到了侵犯,并声称是包括三星电子产品“Galaxy S”在内的电子产品以及由谷歌设计,三星电子制造的“Nexus s”等十多种智慧手机和“Galaxy Tab”。

苹果公司从2009年就曾与芬兰的诺基亚,美国的摩托罗拉和台湾的HTC等主要信息技术公司打过有关专利权的官司。这次苹果公司就新知识产权的一个分支“商业外观”与三星电子展开了全面的阵势。虽然“商业外观”在国内没有明确的概念,但在美国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就开始保护知识产权并将其纳入了法律条文。

苹果公司在诉状中主张“三星电子在制造智能手机和平板计算机时没有继承三星原有的风格,而是抄袭了苹果的技术,用户接口(UI)以及革新风格”,特别是Galaxy 系列的设计一看便知道就是在模仿苹果的产品。

对此,三星电子宣传部解释“我们并没有侵犯苹果公司的专利权,我们倒觉得是苹果公司侵犯了三星电子的通讯标准,近期内,我们将反诉其诉讼案件”。



金善美 kimsunm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