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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向网站提供新闻的言论社”非正规互联网业体勒索企业

“我们是向网站提供新闻的言论社”非正规互联网业体勒索企业

Posted June. 17, 2008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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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末,A大企业有关人士看到一家有名网站的新闻,大吃了一惊。因为该网站上传的有关公司内利害关系的新闻与事实是完全不相符的。

A公司宣传部职员立即拨通了向该网站提供信息的互联网业体的电话,并表示抗议。该网站负责人以删除该新闻为条件,向该公司勒索了5000万韩元。当A公司没有接纳其建议,并表示要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时,该媒体负责人威胁道:“如果你们坚持那种态度,我们会在网上公布更多不好的消息的。”

韩国企业正经受着雨后竹笋般创建起来的非正规互联网媒体的骚扰。导致这种不良结构产生的“核心”就是互联网网站。

○“他们绝不会收了一两次钱就罢手”

今年年初,B公司曾被一名与分公司合作公司的职员骚扰。这名职员偷出该公司的有关情报以后,建立了网站,并向该公司通报:“我打算在网站上传有关新闻,你们有什么意见吗?”,当公司没有做出任何反应时,他便以不公开有关内容为条件,向公司要求了一笔钱。当这一要求也遭到拒绝后,该媒体便在其它周刊和网络发布了有关“垃圾信息”,以此来打击B公司。

近期,C公司饱受此类非正规互联网媒体的骚扰,无奈之下建立了内部应对小组。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这些媒体都建立了有关联盟,绝不是满足一两处业体的要求就能解决的事情。”,还说:“虽然建立了应对小组,但是没有相应法律维护,真实有苦难言啊。”

据文化体育部透露:从2005年末开始至今,正规进行注册的“互联网新闻”由286个剧增到去年的927个,是原先的3.24倍。政府当局人士表示:“未进行注册就以互联网新闻形式提供‘情报’的媒体肯定要必进行注册的媒体多。”

企业有关人士都认为,有些媒体虽然进行了注册,但却失去了其意义,一些丧失了控制、自净能力的互联网媒体则过分猖狂。企业宣传部职员们之间很流行这样一句话:“辞职出去办个互联网媒体挣钱得了”,这其实是对互联网媒体的一种讽刺。

○一方提出质疑:媒体是否向网站支付费用,并上传相关新闻

企业无法不理睬这些媒体的勒索的原因在于“网站”。

近日,召开了由韩国广告主主办,60余家相关企业、Naver、Daum等主要网站有关人士参与的研讨会。企业管理人员批判到:“网站具有舆论的功能,但是对于相关信息内容却不负责任。”

一位大企业有关人士表示:“有些不知名的互联网媒体向大型网站支付费用,并上传相关内容是经济界公开的秘密”,但是有关网站和媒体却极力否认这一事实。

D公司从去年开始就被一家互联网媒体勒索,该公司有关人士称:“这些媒体打来骚扰电话说的第一句就是‘我们是向网站提供新闻的媒体’”,“网站是他们最有利的武器,也可以说是他们的命根子。”

据统计,国内主要大企业每个月收到的此类威胁性的要求共有20∼30起。一家大企业有关人士则认为:“这些新闻中,可能有一两件是真的,应该有不少企业根据这些媒体要求支付款项。”

对于上述内容,有关网站负责人则表示:“我们也正受到多处的压力,因此很难与有问题的媒体解除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