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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的判定将有所改变

Posted April. 30, 2008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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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名医生来全权负责判定是否为残疾人的方式,将从2010年开始改为残疾人判定委员会的共同判定方式,由此看来,20年以来残疾人制度将要大有改变。

根据29日东亚日报收到的《残疾人判定体系及传达体系改编方案》可知,保健福利部决定大手笔改变有关残疾人判定制度,例如,从2010年开始由一名医生来负责残疾人判定制度,改为残疾人判定委员会和残疾人服务判定中心(DSDC)来担任。

残疾人登记最早是在1998年开始的,如果在洞办事处申请登记后,由担任医生向申请者发放鉴定书,就可以立即申请成功。

但改编方案不同,残疾人申请者向DSDC提出医生鉴定书后,由医生和职业评价社、社会福利社的专业人员构成的判定委员会根据:身体伤残程度 ;申请者的劳动能力 ;申请人的福利需求等等来进行判定。

在实施改编方案的情况下,福利部十分期待这将减少残疾人判定引起的争论和不合理性。

福利部决定维持最高重症为1级、最轻为6级的现行6等级体系,并向残疾人提供符合程度的服务,为了避免发生过度等级引起的事件,决定将再次慎重调整等级。

福利部还决定提供:残疾人工资及残疾人年金 ;长期疗养及活动补助服务 ;职业及雇用支持 ;教育及治疗和居住支持等服务。



金相勋 core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