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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帝时期日本领事馆制作的土地登记簿重见天日

日帝时期日本领事馆制作的土地登记簿重见天日

Posted February. 28, 2007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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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日本在1905年签署《乙巳勒约》并正式干涉大韩内政之前,日本人就开始在占领首尔室内建筑和土地,并自行制作和管理的登记簿日前首次被发现。

据法院称27日,2003年开始进行的登记簿计算机化作业过程中,发现了在韩日强行合邦之前京城(首尔)日本领事馆制作的《杂地方建筑物登记簿第4篇》和《铸洞(首尔中区铸字洞一带)土地登记簿第3篇》。

建筑登记簿中记录着居住在首尔的日本人从1904年(明治37年)开始到1914年为止买卖建筑和土地的事实。

登记簿显示,1904年1月日本人币原获得了当时相当于首尔市市中心——长洞(首尔中区会贤洞一带)的638坪土地中占地面积达19坪的木造建筑,之后于两年后转手给本信。

记录簿还记载了币原于1907年又转手给劝农株式会社(总店位于日本高松市)的过程,并且作为该建筑物和土地的担保向日本第一银行和第58号银行分别借贷到1500日元和1.1万日元并偿还的内容。

土地登记簿中记录着铸字洞的117坪地皮从1905年开始在日本人之间买卖的过程。

法院认为,在制作该登记簿的1904年之前,日本政府将大韩帝国的土地据为己有,并制作登记簿。

特别是,建筑登记簿3篇是于1904年一月制作的。这比统监府1906年制定并实行登记簿前身《土地家屋证明规则》的时期还早两年。

大韩帝国在1893年~1906年为了证明外国人居住者的土地及建筑的归属关系,运营了出售人、收购人、证人记载的家契、地契制度,而登记簿制度是在韩日强制合邦以后的1912年引进。

法院有关负责人称:“登记簿是公开所有权等物权的制度,是由有关国家主权行使的。而日本随意认证非使用权的所有权,并行使担保权,这是侵害主权的行为。”

此外还发现了有关仁川唐人街原登记簿的《中华民国仁川租借地登记簿》和6·25战争时期北韩人民军干部在忠南唐津地区以备忘录形式记录的地雷埋设方法、作战计划的登记簿副本。



趙龍雨 woo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