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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者:总统行使修宪权违背国民的意愿

宪法学者:总统行使修宪权违背国民的意愿

Posted January. 13, 2007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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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只有在国民协议基础上行使宪法赋予的权限,才能获得共识。”

宪法学者们这样解释了卢武铉行使宪法权限接连引发争议的原因。总统的所有权限来自反映“国民意愿”的宪法,所以行使权限时要经过国民协议程序,但卢武铉并没有这样做。

宪法法院研究员出身的李石渊律师12日表示:“卢武铉在寻找自己的权限和地位时就引用宪法,但事实上无视国民协议程序和精神。”李石渊说:“宪法法院在2004年驳回卢武铉弹劾案,恢复了总统权限,并警告说,‘无视国民协议程序,行使总统权限是总统自己蔑视自己的行为。’”

李石渊就总统人事权指出:“不应任意行使人事权,应反映国民舆论,任命具备合理条件的人。‘我的权限我任意行使’的总统的态度是诋毁宪法和挑战宪法的行为。”

东国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金尚谦说:“总统在行使宪法权限时要想到最坏的结果。赋予总统的法律权限既是总统的权力,又是对国民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在充分讨论国民的意愿后,再慎重决定是否要行使权力。

金尚谦说:“以行使修宪提议权为例,要综合考虑修改宪法的必要性、实效性、舆论等,决定是否行使。没有考虑这些就提出修宪是误解了权限的含义。”

庆北大学法学部教授曹洪锡也说:“对像修改宪法一样改变国家根本秩序的问题要先达成社会共识,但没有达成任何协议,总统突然主张要行使权限,这极不合理。如果无视国民的意愿,国民终究会通过投票进行政治审判。”



李相錄 董正民 myzodan@donga.com ditt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