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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党未能就私立大学法修改案折中意见

Posted December. 13, 2006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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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开放的我们党和大国家党分别在国会教育委员会议上提出关于处理私立学校法重新修改案的妥协案,试图进行折中,但是没能缩短意见分歧。

大国家党改变以前的态度提出扩大总同窗会或学生家长协议会等推存权条款修改案,以此来替换原本将现在成为学生经营委员会和(小中高校)和大学评议委员会(大学)的“开放性理事制度”推存权条款上追加“等”的要求。但是开放的我们党恪守很难收容此修改案的现存方针。

开放的我们党表示意见说,如果将法学专业研究生院设置法(法律学校法)和私立大学法联系起来,就可以讨论重新修改问题。并试图进行私立大学法和法律学校法的“兑换政策”,但是没能达成协议。

在当天上午举行的开放的我们党高层政策调整会议上,第6政策调整委员长李恩荣说:“第一次递交(私立大学法)修改案时,大国家党指挥部承诺(一同)通过法律学校法,但现在将法律学校法案推在脑后,仅对私立大学法提出疑问,这是欠妥的行为。”

开放的我们党院内代表金汉吉强调说:“在国会教育会议上,应该确实整理司法改革具备代表性的法律学校法。”

李恩荣在当天下午举行的国会教育委员全体会议上说:“(大国家党)李周浩议员说要同时处理私立大学法和法律学校法。”

但是,大国家党教育委员会干事林海圭议员说:“我们党的意见是法律学校法在党内也意见很多,因此通过讨论,力争在明年2月份的临时国会上通过法律学校法。”



吉鎭均 le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