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15家FIFA官方赞助商遭遇“晴天霹雳”

Posted April. 29, 2006 06:36   

한국어

“任何企业都可以在德国使用‘2006世界杯(WM 2006)’、‘2006年足球世界杯(Fußball WM 2006)’这样的商标。”

在距世界杯还有43天的27日,德国卡尔斯鲁厄联邦大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这使15家世界杯官方赞助商和竞争企业突然颠倒过来。

当天,联邦大法院在糖果公司“费列罗”等2家企业针对国际足联(FIFA)提出的诉讼终审中判决称:“由于不能从语言习惯性上认为两种文案表示特定的大赛,因此,不能承认国际足联及签订合同的企业拥有专属使用权。”

如果直译德语的WM(Weltmeisterschaft),意为“世界锦标赛”,比局限于足球等几种体育项目的英语“世界杯”的使用范围更广。

由于部分糕点食品上贴有“WM ”的字句和足球明星的照片贴纸,因此,“费列罗”这段时间一直和国际足联摩擦不断。

德新社报道说,此次判决不仅使吉列、阿迪达斯等官方赞助商一片茫然,还使这些公司的竞争对手也理不清头绪,急得手忙脚乱。

专利权专门律师汉斯提特·拜伯(音)说:“此次判决结果只在德国国内有效,如果想要在整个欧洲生效,应该在位于卢森堡的欧盟审判所决定这个问题。”同时表明意见称,在世界杯开幕之前,关于在德国以外的国家使用世界杯商标权的问题很难出现新的结论。

在今年的世界杯上,现代汽车集团等15家赞助商共提供了7.5亿欧元(约8900亿韩元)的官方赞助资金。



劉潤鐘 gustav@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