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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权分立原则”行使宪法请愿权利

Posted April. 05, 2006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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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将于6日对《关于保障报纸等刊物自由和功能的法律(报纸法)》及《关于媒体仲裁及受害救助的法律(媒体仲裁法)》的宪法请愿及违宪判决申请案件进行公开辩论,而开放的我们党决定在公开辩论之前向宪法法院提出“支持符合宪法”意见书。

4日,据开放的我们党在高层政策调整会议上发布的内部会议资料,开放的我们党正在党层面上准备支持《报纸法》和《媒体仲裁法》符合宪法,以及表明立法背景和宗旨的意见书,计划6日以前以全体党所属议员名义提交给宪法法院。

据悉,开放的我们党计划推进民主党和民主劳动党议员也在意见书上签名的方案。

▽立法部万能主义?=开放的我们党内部会议资料对本报和《朝鲜日报》等报社关于《报纸法》及《媒体仲裁法》提出宪法请愿的情况称:“每件事情都提出宪法请愿会降低国民的代表——国会的作用。”

宪法请愿是,根据三权分立原则,在立法部制定的法案侵犯宪法所保障的个人等权利时,可以申请废除或修整的宪法制度。有人指出,开放的我们党却将这种正当行使权利的情况解释为“降低国会作用”,这不免会遭受“立法部万能主义”的批评。

崇实大学教授姜京根(宪法学)指出:“因为不懂宪法规定的权力分立和立法权、以及法律最终解释机关——宪法法院的意义,所以产生这种想法。”

开放的我们党不仅要求所有所属议员都签名,而且还计划得到民主党、民主劳动党议员的签名,然而这种情况也可能存在问题。宪法请愿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辩论,但是如果多数国会议员出面,就会向处于牵制和均衡关系的宪法法院造成立法机关炫耀威势的印象。

▽法院也申请判决违宪与否=开放的我们党的资料记录着“制定媒体关系法的宗旨是解除歪曲和偏袒报道现象非常严重的韩国媒体的顽疾。”

但是今年1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朝鲜日报》对《媒体仲裁法》一些条款提出的违宪审判申请称:“最终结果,会严重萎缩提疑惑角度的媒体报道,侵犯媒体自由的本质。”并向宪法法院提出了违宪审判申请。

这些情况说明,法院也认为《媒体关系法》存在违宪因素。

去年3月,本报对限制报社市场占有率的《报纸法》第17条等4个条款和《媒体仲裁法》条款,向宪法法院提出了宪法请愿。

▽没有充分听取内部意见=开放的我们党政策委员会文化旅游领域首席专业委员将在5日上午之前完成开放的我们党计划向宪法法院提出的“意见书”。但是有些党内人士对这个问题指出,没有充分听取内部意见。

开放的我们党政策委员会有关人士称:“据我所知,如果提交意见书,就会与‘一些媒体’再次针锋相对,这种情况会影响地方选举,所以内部对‘全部所属议员签名’等存在一些不同的意见。”



閔東龍 cij1999@donga.com min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