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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厅要一次性追缴4年来全部遗漏税

Posted October. 21, 2005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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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抗议称,由于在小型批发零售企业里将转账表格借给其他私人企业者,在资金交易中起中介作用的惯例,账面收入会多出实际收入。

但是只会听到这样的回答,需要交纳收入申报遗漏导致的3600万韩元增值税和附加税。而5000多万韩元的综合所得税还要另行计算。

金某说:“如果在3年内,又要交增值税,又要交综合所得税,事实上只会导致关门的局面。”

国税厅为填补税收空缺,继对优秀大企业进行税务调查后,又开始加强对私营业者和中小企业的征税规模。

国税厅负责人20日表示:“为揭发利用转账逃避税金的行为,将把金融结算院收到的资料和企业上交的收入账目进行对照的结果下发给一线税务局。”

调查时期为2001年到2004年,如果查明确有遗漏,就将其定为增值税(收入的10%)和附加税(已定税金的20%)。

虽然没有公开调查对象,但考虑到使用转账的企业达3万多个,预计数量会相当之多。

一位地方税务局的调查官员说:“由于法人税、所得税等主要税金的交纳时期是上半年,因此,各税务局要想达到税收目标,只能将重点集中在10月份将要交纳的增值税上。”

另外,国税厅还从18日开始,全面对中小建设公司和饮食服务企业展开了税务调查。

18日,首尔地方国税厅调查4局调查官员来到建设企业A公司总公司,将其会计账簿全部没收。调查4局负责对举报和自身分析的资料进行深入调查(原特别调查)。

地方一线税务局也在加强税收。

在大邱经营石油业的B公司总裁吐露心声说:“最近,因税务调查被追加征收了相当多的税金。虽然知道明年还会有定期税务调查,但还是很惊慌。”

随着国税厅征税强度不断加深,不满呼声也越发高涨。

在首尔城北区经营批发商店过程中失败、于2003年停业的郑某(60岁)说:“听说即使关门的公司也要交纳税金,因此感到很茫然。”

对此,国税厅方面解释说:“之所以要将几年来遗漏的税金一次收回,是因为调查资料最近才收集完备,对建设公司的税务调查与税收不足无关。



高其呈 李恩雨 koh@donga.com libr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