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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抗议“违宪判决”是错误的行为

Posted October. 22, 2004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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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抗议宪法法院的迁都违宪判决是错误的行为。在青瓦台和开放的我们党内部找不到丝毫信服之情,反而诽谤和批评宪法法院的声势形成了主流。前两天以来执政党人士的发言无不都都是对宪法法院的不满。他们竟然丝毫不假思索便说什么“宪法法院毁灭了宪法”、“毫无分寸地下了荒唐的判决”、“宪法法院的法官任命有问题”、“应弹劾法官”等。这与宪法法院驳回卢武铉弹劾追诉案时表现出来的热烈拥护态度截然相反。

现政权把自己的命运压在了迁都计划上,因此从执政党的立场来说会难以接受。但是,这种情绪上的抵触演变为对宪法体制的正面挑战,是我们绝对不能接受的。

宪法法院是1987年6月份“民主抗争”的胜果,是按照“民主化的根本是宪法的支配”的国民性共识设立的守护宪法的“最后堡垒”。所以宪法法院的判决具有“最终判决”的意义。因此对宪法法院的判决,“信服”与“不服”的概念本身都是毫无意义的。如果是学术纷争,尚有情可原,但既然是政治纷争,就应该就此结束。

更何况,各项舆论调查结果也显示60%以上的国民支持宪法法院的判决。而且,对现政权的友好群体——网民进行的调查也显示,支持宪法法院判决的比率更高。在这样的情况下,现政权还在贬毁宪法法院的权能与作用,与民心所向背道而驰,难道这就是一直以来强调程序和舆论重要性的参与政府的真面目?

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国家将围绕宪法法院的判决再次陷入无休止的政治斗争中。执政党应心平气和地对待这一切。国民甚至担忧,总统和执政党是否又会采取什么“无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