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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铲除财务欺诈展开紧急行动

Posted December. 21, 2003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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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决定从2005年引进《证券集体诉讼法》,明年开始各企业在制定工作报告书方面将面临新的困难。

因为,将于2005年提交的2004年会计年度报告书会被列入诉讼对象。

如果各企业想回避集体诉讼,必须在制定2003年会计年度工作报告书时,处理积累下来的财务欺诈问题。

据财经部等部门21日透露,实施证券集体诉讼法的对象与实施时期为,资产超过2万亿韩元的企业2005年、资产不到2万亿韩元的企业2007年。如果实施该法,因财务欺诈、控制股价、虚假公示等行为受到损失的股东们可以把企业作为对象提出集体索赔诉讼。

但问题在于,对控制股价或虚假公示等行为将从2005年开始成为集体诉讼对象,但财务欺诈行为将从2004年开始成为了集体诉讼对象,因为2004年会计年度工作报告书将在2005年提出。

因此,若想避免2004年报告书成为诉讼对象,就必须在2003年会计年度报告书开始处理所有的财务欺诈问题。但专家们指出,如“SK事件”这样的销售规模大的企业来说,长期累积下来的数千亿韩元的财务欺诈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处理。

三星证券分析师金基安表示:“从海外分公司或与外国之间贸易往来频繁的企业来看,很可能存在很多财务欺诈现象,所以很难一次性对其进行整理。”

因此,有分析认为,需在明年上半年提交的2003年会计年度工作报告书中有可能会发现很多“前期错误修订损益”等可以查出积累的财务欺诈项目。

“前期错误修订损益”是指把前一年出现的会计处理方面失误或财务欺诈等对错误的财务报表上的数据反映在贷借对照表的前期移越利润额。

据会计行业透露,仅在1999年会计年度从外部监察对象的7509家制造企业中出现了9.78万亿韩元规模的“前期错误修订损益”。



高其呈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