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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大国家党议员应该配合检察厅传唤

[社论]大国家党议员应该配合检察厅传唤

Posted September. 17, 2003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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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现代秘密资金事件接受检察厅传唤的大国家党议员朴柱千和林镇出今天必须到检察厅接受调查。虽然两位议员表示未曾从现代公司收取具有代价性质的资金,并表明不配合检察机关传唤的态度,但这决不是应该持有的态度。既然没做亏心事为何不敢坦荡地面传唤以表明自己的清白,实在令人费解。

而更不可取的是院内总务洪思德等党的高层做出不配合传唤的决定。至于党的总务如何能够在是否接受传唤上替涉嫌受贿的议员们“做主”,更是闻所未闻。这些做法难免令人顿生疑惑,是不是因为担心现代秘密资金事件牵连其他议员,才急于“未雨绸缪”。

现代秘密资金事件被揭露时大国家党曾多次强调要“彻底的调查”。在这种立场下,两位议员配合检察厅的调查,才合乎情理。在执政党成为嫌疑对象时强烈呼吁不分对象的彻底调查,而如今面对调查范围扩大到野党的情况下,欲避之大吉,这无疑是人们联想起“卑劣”二字。试想有几个国民会相信在野党发言人发表的“传唤野党议员的举动暴露了混淆现代秘密事件的企图和稀释事态严重性的用心”。

无论是朝野再也不能容忍因涉嫌受贿而被检察厅传唤的议员们动辄以“政治阴谋”为借口拒绝配合的作派。连制定法律的议员们也在无视正当的法律程序,国家又如何能够建立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能逮捕议员的特权不应适用于对触犯法律的议员的庇护上。如果心存侥幸想借国会这一“盾牌”企图驯服检察机关,那将构成更严重的越权行为。

大国家党领导层不应忽视党内少壮派议员们所说的“党不应成为庇护腐败行为的地方”。这正是国民的心声。只有在野党摆脱了腐败挡箭牌的职责,才有资格对政府和执政党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进行强烈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