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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国民政府”岂能实施严刑调查?

[社论]“国民政府”岂能实施严刑调查?

Posted October. 29, 2002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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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的过程中死亡的凶杀案件犯罪嫌疑人赵天勋(音译)被检察官殴打的事实于最近得到了确认,所引起的风波正在迅速扩散。至今为止,虽然尚未确认检察官的施暴行为是否与犯罪嫌疑人的死亡有直接关系,但此次事件又让人们联想起被堪称“民主主义之敌”的严刑拷问致死的那些亡灵。

金大中总统本身便是过去军事政权严刑拷问的受害人之一,而且在一直以来不断强调人权的价值和重要性的国民政府里发生如此残酷的严刑调查的事实,因其鲜明的对比更令人感到震惊。在曾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并且还创建国家人权委员会的金总统政权末期,发生如此严重的严刑调查及窃听、监听等反人权行为着实是件不幸的事情。

其它暂且不提,我们首先应对在此次事件中,检察官究竟实施了何种程度的暴行问题查个水落石出。既然目前已经掌握了检察官除了殴打犯罪嫌疑人以外,还实施了不让睡觉等其它残酷暴行的事实,就有必要对此进行彻底的调查。虽然检察机关方面已经承认,在进行调查和阻止赵某自虐行为的过程中曾有过一些殴打的行为,但如此单纯的殴打行为又如何能够置对方于死地的问题也是重要疑点。

虽然目前检察总长李明载已经指示对此案进行彻底的调查,但由于检察官所犯下的错误仍由检察机关进行调查,因此届时能否进行公正的调查也是件值得怀疑的事情。在调查过程中,应排除这些担忧的责任完全需要检察机关来承担。

如果此次受害人并未死亡,那么这一严刑拷打式的调查行为很有可能不被外界所知。据说,在检察机关进行调查的过程中,仍在使用殴打、熬夜调查、谩骂等错误调查方式的事实已成为法律界公认的秘密。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的人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得到保障。尤其在调查过程中的人权保护是在民主主义国家最基本的责任,这比政府斯破嗓子高呼人权保障的口号现实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