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埃及法院下令蘇伊士運河擱淺日本貨輪公司賠償1萬億韓元

埃及法院下令蘇伊士運河擱淺日本貨輪公司賠償1萬億韓元

Posted April. 15, 2021 07:32   

Updated April. 15, 2021 07:32

한국어

埃及當局對上個月在蘇伊士運河擱淺並阻斷通行6天的超大型集裝箱船“長賜”號的船主公司下達了賠償1萬億韓元的命令。

據埃及國營媒體“金字塔報”13日報道,埃及法院當天向“長賜”號船主——日本正榮汽船公司下達了賠償9.16億美元(約合1.0222萬億韓元)的命令。根據該命令,蘇伊士運河管理局扣押了“長賜”號和船上貨物。埃及方面的方針是,只有賠償措施結束,才允許貨輪運航。

3月23日,“長賜”號在蘇伊士運河南側入口處擱淺,阻止了422艘船的航行。6天後,“長賜”號擺脫擱淺狀態,被轉移到運河中間的“大苦湖”,一直接受有關事故原因等方面的調查。埃及當局推算“長賜”號擱淺事故造成的損失規模達10億美元(約合1.1158萬億韓元),並一直與船主方面展開協商。埃及當局計劃於15日宣布有關運河擱淺事故原因的調查結果。

為正榮公司和“長賜”號承保的保險公司——英國P&I俱樂部對賠償表示為難,稱埃及法院下達的賠償金遠遠高於海上事故標準。他們認為,依照規定船主對海上事故承擔責任的國際公約《船主責任限制公約》(LLMC),正榮公司的賠償上限是130億日元(約1330億韓元)。

英國P&I俱樂部在法院判決後立即發表聲明稱:“所要求的巨大賠償中的大部分沒有得到證明。將同蘇伊士運河管理局誠實地進行談判。”有分析認為,就賠償額的規模,雙方的立場差距非常大,因此距離談判達成妥協可能需要幾個月以上的時間。


林賢錫 lh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