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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合法性審查中接連釋放嫌疑人,不是因為檢察機關無理的調查?

拘留合法性審查中接連釋放嫌疑人,不是因為檢察機關無理的調查?

Posted November. 27, 2017 08:22   

Updated November. 27, 2017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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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51庭24日在拘留合法性再審查中,釋放了因牽涉軍隊網路司令部政治帖而被拘留的前國防部政策室長林寬彬(音譯)。這是在因相同嫌疑被拘留的前國防部長官金寬鎮獲釋兩天之後。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負責簽發拘留令的法官薑富榮(音譯)24日還駁回了檢察機關要求拘捕涉嫌收取樂天家居購物提供的3億多韓元賄賂的前青瓦臺政務首席秘書田炳憲的申請。

 事實上,檢察機關針對金寬鎮和田炳憲的拘留申請本身就沒有道理。就軍隊網路司令部政治帖而言,負有直接指示關係的前網路司令連濟旭、玉道景(兩人均為音譯)也沒有被拘留過。他們兩人在一審中分別被判決緩期兩年執行的8個月關押和緩刑8個月關押,但沒有入獄,目前其上訴案正在審理之中。因此,對在指示關係中更遠的上級領導金寬鎮和林寬彬實行拘留,本身就有失公允。

 在此前的拘留合法性審查中,只有嫌疑人在被拘留後與受害人達成一致或者自行坦白嫌疑事實等“情況變更”之後,才會作出釋放決定。因此,儘管存在憲法保障的拘留合法性審查制度,負責簽發拘留令的法官的決定才是關於拘留與否的最終決定。進入現政府以來,檢察機關打著清除積弊的旗號濫發拘留令,簽發拘留令的法官也意識到輿論的批評,不無輕易發放拘留令的一面。可以認為,此次合法性審查中作出的決定,立足於“不拘留調查”的刑事訴訟法上的大原則,給上述勢頭踩了一腳刹車。

 駁回針對田炳憲的拘留令的薑富榮法官,此前正是下令拘留金寬鎮和林寬彬的法官。在其助理因涉嫌受賄被拘留的情況下,其上級田炳憲的拘留申請被駁回,是十分罕見的事情。但是,如果嫌疑存在爭議,而且不用擔心逃走或毀滅證據,不拘留調查是妥當的。但是,田炳憲不是上屆政府的官員,而是本屆政府內青瓦臺的工作人員,是執政黨議員出身。檢察機關是不是為了與調查前政府官員搞平衡而進行調查,拘留它是不是不太恰當,也是個疑問。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長尹錫悅擔綱實施的所謂清除積弊調查,隨著調查金寬鎮,也矛頭越過樸槿惠政府對準了李明博政府,在針對樸槿惠政府的調查中,也以上貢特別活動費為由將3名國情院院長悉數拘留,令輿論也對積弊調查產生了疲勞感。檢察機關不應因法院駁回拘留令而反彈,而應該在法院合法性審查中作出推翻拘捕令審查決定之後,認真接受拘留令審查出現正在加強的兆頭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