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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前空軍參謀總長向美國洩露軍事機密

【社論】前空軍參謀總長向美國洩露軍事機密

Posted August. 05, 2011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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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國家或團體機密或局勢透露給其他國家與團體的行為就是間諜行為。這裡所說的其他國家包括與我國處於敵對關係的國家和與我國競爭的國家及同盟國。近日,在1982年至1984年期間擔任空軍參謀總長的武器仲介機構S技術代表金尚泰等3人,因涉嫌違反軍事機密保護法被起訴。若空軍最高指揮官也能如此隨意出賣國家軍事機密,不得不擔心韓國軍隊整體都暴露在洩露機密的危險之中。

金某等人涉嫌在2004年至去年年初向美國防衛產業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洩露了20多項空軍武器購置計畫等軍事機密。金某等人為錢財,向美國透露了聯合軍事戰略目標企劃書(JSOP)及國防計畫等軍事機密。金某等人在2009年至2010年期間,從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收取了25億韓元仲介費。金某作為預備空軍隊長,于1995年建立了S技術。但因為訴訟時效為7年,檢察院沒有具體調查2003年以前的行為。實際上,韓國向美國透露的軍事機密應該遠超過20多項。

從2005年開始至今,因違反軍事機密保護法接受裁判的罪犯有50多人,涉及25項機密。多數罪犯從海陸空總部或防衛事業廳等軍需資訊作戰領域竊取了未來戰略及新武器引進計畫等機密。之所以出現類似現象,在很大程度上與現役軍人“禮待前軍”的慣例有關。透露軍事機密是出賣國家的行為,雖然在對預備役防衛產業進行就業相關限制,但有必要進一步加強管制。

1996年,在美國海軍情報局工作的美籍韓裔羅伯特•金因涉嫌向韓國駐華盛頓官員透露朝鮮潛水艇的行跡被起訴,受到了9年徒刑判罰。去年,國務部輔佐官斯蒂芬•金涉嫌向福克斯新聞透露朝鮮相關資訊,以違反間諜罪名義被美國聯邦警局起訴。每個國家對於洩露軍事機密的行為都會進行嚴懲。

但在韓國,從2005年開始有違反軍事機密保護法的50多人沒有一個人受到徒刑判決。各位法官似乎還沒有認識到洩露軍事機密的嚴重程度,對於罪犯過於寬容。司法部有必要改變對於洩露軍事機密犯罪行為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