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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不應放任妨礙消費者利益的規制

Posted December. 25, 2010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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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職員金某因淩晨感到消化不良而急訪藥局,但由於藥局清晨停業,連訪四家藥店之後才買到了藥品。當時,金某回想到此前在美國或歐洲旅行時,無需處方即可在超市方便購買藥品的情景。覺得自己白費力氣的金某,頓時感到心裡不平衡。

如果想要減少這種不便,只需允許已鑒定其安全性、誤用濫用顧慮較低、無需醫師處方便可購買的非處方藥品(OTC)零售店銷售即可。OTC是“Over The Counter”的簡稱,其意為區別普通藥品和專用藥品及處方藥品,方便消費者使用。韓國國內從1993年開始提出允許零售店銷售OTC的主張。作為相關部處,保健福祉部曾多次表態將推進該方案,但仍未改變任何現狀。

藥師團體一直以醫藥品誤用濫用問題加深為由,反對零售店藥品銷售方案。前福祉副長官全在姬表示:“韓國的藥局數量比超市還多,國民不感到過多不便。”並站在藥師一邊。根據大韓工商會議所3月份進行的問卷調查,選擇“因夜間或法定假日無法找到營業的藥局而經歷不便。”的人數為70%。希望能夠允許零售店銷售的藥品有:消化劑、鎮痛劑、感冒藥、強壯劑、維他命等。可以說,宣稱負責國民保健和健康的福祉部,卻忽視國民的不便和希望,只偏袒業界。對此,首爾大學教授權容鎮指出:“這是因為醫藥分業10年之間,福祉部被藥業界包括所致。”

李明博總統曾于22日聽取福祉部新年業務報告時問道:“在美國等國家可在超市購買藥品,韓國是怎麼樣?”當時,福祉部長官陳壽姬未能正確答辯國外事例。美國和歐洲、日本等國允許零售店銷售OTC。以美國為例,美國詳細定義了平均消費者可在超市、利益店、加油站等零售店購買的醫藥品種類和範圍。日本方面於1998年允許部分藥品的零售店銷售,從去年6月份開始允許銷售普通醫藥品的95%。

目前,受保護基本業界的規制影響,國民利益遭到忽視的事例不少。允許對眼鏡店等專業資格師業種進行資本投資和大型化的方案也陷入停滯局面。此外,比起保育設施品質,更傾向於所有人方便使用而制定的保育費用上限制,妨礙著保育服務的多樣化。綜述,政府有必要以消費者利益為主,對服務產業規制進行全面檢討和大幅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