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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小學生示威

Posted July. 31, 201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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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末,在首爾一所小學教六年級學生的崔老師,因拒絕學生成就度評價並強行體驗學習而被解雇。崔老師和全國教職員工會成員在校門前開展“鬥爭”時,8名學生在一旁舉著“不要奪走我們的老師”這一條幅。校長認為這一行為影響其他學生上學,而且小孩子捲入政治示威從教育的角度來看不大妥當,因此奪走了條幅。

▷國家人權委員會認為,這一行為侵犯了憲法第21條保障的表現的自由。人權委員會對奪走條幅的校長警告道:“為防止再發侵害表現自由的行為應實施教育。”人權委員會表明:“憲法和‘兒童的權利相關的條約’保障表現的自由。”按照人權委員會的說法,年幼的學生受到大人的指使或由於不會作出判斷而舉著影響社會倫理的條幅展開示威時,也因為“表現的自由”不能阻止他們。不應該向身體和精神還未成熟的學生給予像成人一樣的表現自由。如果犯了錯就應該受到批評,而且老師也可以奪走條幅。

▷韓國教職員團體總聯盟譴責道:“這一決定完全無視了小學生的判斷力、智力發達水準及學校現實與教育側面。”還擔憂道,學生與“外部”保持聯繫時,學校有可能成為開展政治鬥爭的舞臺。就算小学生自愿举着条幅,教师也应该劝阻。拒絕學生成就度評價等問題不應該由小學生出面參與。要是這樣就很容易受到“將學生利用為實現全國教職員工會理念的道具”等譴責。

▷人權委員會做出脫離現實的決定不只一兩次。前任委員長2008年開展瘋牛病示威時一直保持了沉默,而去年,舉辦盧武鉉前總統的葬禮時卻表示:“示威的自由逐漸萎縮”,從而引起了爭議。一年前出任的玄炳哲委員長針對以歪曲報導觸發瘋牛病示威的MBC《PD手冊》製作組的起訴表明:“國內外都在擔憂”,並採取了迎合非法示威的態度。試問玄委員長和侵害救濟第二委員長崔敬淑、崔允姬(音)議員、張朱煐(音)議員,就算你們的孩子或侄女參與擁護非法行為的示威,你們也會置之不理嗎?

評論員:金順德 yur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