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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讓人難以啟齒的制憲節

Posted July. 17, 2010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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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由及平等理念為背景的自由民主主義和市場經濟,機會的均等,軍隊和公務員的政治中立性等,這些都是韓國憲法的基本精神。曾經受權威主義政權支配的大韓民國自從1987年第九次改憲後,開始快速走向了民主化道路。輿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和私生活隱私保護、刑事嫌疑人及被告人的防禦權保障等基本人權得到了極大的增強。但是,現實中仍處處存在著未能完全體現憲法精神,甚至與其逆行的反憲法性事實。在韓國制定憲法62周年之際,社會上仍出現這種問題,是件丟人的事情。

從首爾陽川員警所的逼供嫌疑事件和國務總理室公職倫理支援官室的民間人稽查事件可以看出,韓國仍存在人權死角地帶。公務員工會和全國教職員工會也公然採取過集體踩踏公務員政治中立性(憲法第七組)的行為。民主勞動党和進步聯合會等部分政黨也經常違反憲法第八組《政黨的目的或活動不得違背民主基本秩序》的內容,並挑戰憲法精神。憲法上指名朝鮮是大韓民國的領土,但對發生在朝鮮的人權失態局面則視而不見,卻過分提出韓國內部人權問題的左派團體中的親朝派、內地從朝派的醜態也和脫離了憲法精神沒有區別。

經濟和教育領域也出現不少將憲法“機會的均等”精神歪曲為“機械性平等”的現象。部分學校將根據成績分配的優劣班或英才教育、特殊目的高等學校等主張為根據平等理念安排的“偽平等”。可以說,錯誤的平等意識阻礙了國家百年大計和教育競爭力的提升。

此外,也有部分勢力主張集會示威自由權利不可侵犯。但這是忽視大多數國民公共安全穩定秩序利益的行為,不可能以民主主義之名正當化。國會無視憲法裁判所設定的集會示威修正時限(今年6月30日),將韓國社會變成了夜間集會的天堂。

可從忘卻憲法才是大韓民國得以存在的根莖、主幹骨的現象中可以看出憲法精神正在逐漸消失。應從執行法律的總統和政府開始以身作則,用行動表現出尊重並遵守憲法精神和價值的的堅定意志。國會需要從立法過程開始徹底遵守民主步驟,洗清非法暴力國會的汙名。司法部也有責任不受部分審判官的主觀意見或理念,通過忠誠於憲法精神的判決守護憲法。監視並制止損壞憲法精神和社會反憲醜態的責任最終是落在國家的主人公——國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