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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賞與罰

Posted April. 03, 2010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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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學校的教育以“罰”為主,遲到,不講衛生,不愛護環境,甚至是上課打盹這些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比起對良好行為的嘉獎,我們更願意用對不良行為的處罰作為教育和治理社會的準則。但是現在卻時興以犒賞為主。美國哈佛大學的大衛蘭德教授和他的團隊所作的實驗就例證了這一觀點。兩個小組分別以懲罰和嘉獎為主進行試驗,實驗結果表明後者的成果好於前者。

▷企業家出身的美國紐約市市長布隆伯的市政中就有一項明確的犒賞制度。堅守崗位就能獲得150美元的獎金,按時出勤就能獲得25-50美元的獎金。他視圖以這種用金錢補償良好行為的形式來改變紐約貧民們的生活。在過去兩年間,大約有2400多個貧困家庭得到政府約為1400萬美元的獎金。但是這種制度未能達到其理想效果。在這些得到犒賞的家庭中,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的家庭不足16%。那些原本就無心於學習的學生們並沒有因為這種犒賞制度而改變他們的學習態度。現在這一計畫已經處於被終止的危機。

▷在布隆伯格之前擔任紐約市的長魯道夫•朱利安尼則不同。他認為“如果連闖紅燈的人都攔不下來,更不可能阻擋強盜”。秉著對於輕度犯罪也絕不姑息的原則,提出了對於像毀壞車窗玻璃,亂塗亂畫、逃票等輕度犯罪也要予以嚴懲的制度。這種制度使得紐約的刑事案件發生率銳減50%。可以說這種懲罰制度改變了犯罪之城紐約。

▷中國古書《韓非子.姦劫弑臣篇》中寫到“明主知之, 故設利害之道, 以示天下而已矣”。 意思是說賞罰對於治理國家而言都是同等的重要。而在《莊子.在宥篇》中也有一段“故天下之大不足以賞罰”,其寓意在於無論是給人予以犒賞還是懲罰,關鍵還是在於其本質是否改變。所以說政治的不易就在於怎樣抓住民心。

評論員 李進寧 jinny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