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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千成寬個人資訊流出”檢察廳暗查和私人資訊保護

[社論] “千成寬個人資訊流出”檢察廳暗查和私人資訊保護

Posted July. 20, 2009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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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民主黨樸智元議員在國會人事聽證會暴露的千成寬前檢察廳廳長候選人的個人資訊,檢察廳為查明資訊流出的來龍去脈決定開始暗查,而此次暗查恰好成為爭議對象。樸議員表明:“在民主主義國家不允許妨礙國會議員的議政活動。”為此檢察廳發表言論說:“檢察廳的暗查與人事聽證會無關,只不過有人告發說國家機構管理的私人資訊通過不正當方式公諸於世,於是我們是在查明事實真偽。”

樸議員暴露的千某和資助人樸某的海外高爾夫旅行、千某妻子的免稅店購物明細單成為千某辭退檢察廳廳長候選人的主要原因。如果某資訊可以驗證千某等公眾人物的道德性,那麼不能說成不該公開的資訊。法律規定,即使是非常私人的資訊,若涉及到公事也必須公開。而且檢察廳以關稅廳業務等理由沒有公開樸議員申請的免稅品相關資料,這一點也有問題。

不過即使是關係到候選人私生活的資訊,如果沒有依法或通過正當的方法搜集、公開,也需要受到相應的處分。只要目的正確,手段和方法不成問題的觀點大錯特錯。就像為了讀聖經偷蠟燭一樣。由此可見,查明千某相關資訊流出的來龍去脈也有助於提前防止公務員私人資訊流出以及政治圈內的暗鬥。

樸議員表示:“我向關稅廳申請了免稅品資料,但他們提供的卻是假資訊。幸虧從免稅店那裏獲取到資訊,才得以追究千候選人的責任”,不過卻沒有表明獲取資訊的具體經過。而且關稅廳還表示:“接觸到免稅廳相關資訊的人一定要留下個人資訊和接觸時間,但至今沒有發現關稅廳資訊流出的痕跡。”這意味著,目前資訊流出經過還不明確。私人資訊被公開後也無法查清資訊流出的來龍去脈,這只能證明關稅廳的個人資訊系統出現漏洞。

而檢察廳廳長候選人千某以相當不名譽的方式退出後,檢察廳就開始了暗查,於是充分有可能受到“報復暗查”懷疑。如果真需要調查,監察院或警察局也會出面調查。從公務員私人資訊保護義務和公眾人物道德性驗證、議員議政活動保護角度來看,也應該平衡觀察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