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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制憲節早上想起“憲法的價值”

Posted July. 17, 2009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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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一半以上的青少年並不確切地知道制憲節是什麼日子。首爾社會教育專業朴成赫教授受法務部委託,8~10日之間向全國8所初高中1762名學生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準確回答制憲節是“紀念制定大韓民國憲法的日子”的學生僅有39.3%。

自1948年7月17日制定大韓民國憲法以來,經過了9次修訂,且經歷了榮辱與共的日子,但作為憲法的重點之重的自由民主主義和市場經濟、法治、領土條款等內容,卻一直保持著其寶貴的大韓民國的核心價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大韓民國在140多個國家中,是同時進行民主和繁榮成為模範國家,也是因為有了這樣一個憲法基礎才得以實現的。

就像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一樣,也有人可能不懂憲法的價值。面臨國家內外破壞憲法的挑戰,若維護憲法的國民意志被削弱的話,憲政也只能被動搖。盧武鉉政府時期,政府把“制憲節”排除在公休日之外。作為一名總統,盧武鉉反而蔑視了國家的最高法律—憲法,甚至宣稱為“去他的憲法”。而且,他自身開始違反法律,從而受到了選管委的警告和國會的彈劾審判,導致憲政秩序被動搖。而且,金大中政府在6•15共同宣言文中,混淆了朝鮮的高麗聯邦制和南方的憲政秩序,給立足於自由民主主義的統一的憲法精神抹了黑。

去年,持續近三個月的暴力示威隊席捲了首爾城市,還嘲諷了憲法第一條第一項“大韓民國是民主共和國”這一條款。執政黨與在野黨議員即使在制憲節早晨,也忙於奔波關於法案處理的對話和妥協,且忘卻了多數表決的議會民主主義精神,在國會本會場墊著墊子和被褥,露宿街頭,上演了一幕空前的“執政黨與在野黨一同圍城”的戲。這真是一幅讓人羞愧的制憲節風景。

而2007年,因憲法不一致而未通過的法令當中,有3條直至憲裁規定的期限,即去年12月31日為止也未修訂,因而失去了其法令效力。從而可以看出,國會的拖延職責已成為了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國會和政黨帶上市民團體的面具,蹂躪憲法的勢力的反憲法性行為,很可能給青少年一代“憲法只不過是在教科書裡存在的裝飾品”的錯誤認識。所以在這制憲節早上,充滿了為什麼每月要向無視於憲法中規定的議會民主主義精神和程式的國會議員,以國民心血繳納稅費的歎息聲和自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