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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向網站提供新聞的言論社”非正規互聯網業體勒索企業

“我們是向網站提供新聞的言論社”非正規互聯網業體勒索企業

Posted June. 17, 2008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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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末,A大企業有關人士看到一家有名網站的新聞,大吃了一驚。因為該網站上傳的有關公司內利害關係的新聞與事實是完全不相符的。

A公司宣傳部職員立即撥通了向該網站提供資訊的互聯網業體的電話,並表示抗議。該網站負責人以刪除該新聞為條件,向該公司勒索了5000萬韓元。當A公司沒有接納其建議,並表示要以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時,該媒體負責人威脅道:“如果你們堅持那種態度,我們會在網上公佈更多不好的消息的。”

韓國企業正經受著雨後竹筍般創建起來的非正規互聯網媒體的騷擾。導致這種不良結構產生的“核心”就是互聯網網站。

○“他們絕不會收了一兩次錢就罷手”

今年年初,B公司曾被一名與分公司合作公司的職員騷擾。這名職員偷出該公司的有關情報以後,建立了網站,並向該公司通報:“我打算在網站上傳有關新聞,你們有什麼意見嗎?”,當公司沒有做出任何反應時,他便以不公開有關內容為條件,向公司要求了一筆錢。當這一要求也遭到拒絕後,該媒體便在其他週刊和網路發佈了有關“垃圾資訊”,以此來打擊B公司。

近期,C公司飽受此類非正規互聯網媒體的騷擾,無奈之下建立了內部應對小組。公司有關人士表示:“這些媒體都建立了有關聯盟,絕不是滿足一兩處業體的要求就能解決的事情。”,還說:“雖然建立了應對小組,但是沒有相應法律維護,真實有苦難言啊。”

據文化體育部透露:從2005年末開始至今,正規進行註冊的“互聯網新聞”由286個劇增到去年的927個,是原先的3.24倍。政府當局人士表示:“未進行註冊就以互聯網新聞形式提供‘情報’的媒體肯定要必進行註冊的媒體多。”

企業有關人士都認為,有些媒體雖然進行了註冊,但卻失去了其意義,一些喪失了控制、自淨能力的互聯網媒體則過分倡狂。企業宣傳部職員們之間很流行這樣一句話:“辭職出去辦個互聯網媒體掙錢得了”,這其實是對互聯網媒體的一種諷刺。

○一方提出質疑:媒體是否向網站支付費用,並上傳相關新聞

企業無法不理睬這些媒體的勒索的原因在於“網站”。

近日,召開了由韓國廣告主主辦,60餘家相關企業、Naver、Daum等主要網站有關人士參與的研討會。企業管理人員批判到:“網站具有輿論的功能,但是對於相關資訊內容卻不負責任。”

一位大企業有關人士表示:“有些不知名的互聯網媒體向大型網站支付費用,並上傳相關內容是經濟界公開的秘密”,但是有關網站和媒體卻極力否認這一事實。

D公司從去年開始就被一家互聯網媒體勒索,該公司有關人士稱:“這些媒體打來騷擾電話說的第一句就是‘我們是向網站提供新聞的媒體’”,“網站是他們最有利的武器,也可以說是他們的命根子。”

據統計,國內主要大企業每個月收到的此類威脅性的要求共有20∼30起。一家大企業有關人士則認為:“這些新聞中,可能有一兩件是真的,應該有不少企業根據這些媒體要求支付款項。”

對於上述內容,有關網站負責人則表示:“我們也正受到多處的壓力,因此很難與有問題的媒體解除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