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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中之子金弘一失去議員資格

Posted September. 29, 2006 07:05   

28日,大法院判處前任總統金大中的長子、民主黨議員金弘一(58歲,比例代表)實刑,因而金弘一失去了國會議員資格。

大法院1庭(主審大法官田秀安)當天在對金弘一案的上訴案審理中,判決其有期徒刑2年緩期執行3年,並沒收賄賂款1.5億韓元。金弘一涉嫌接受前任國家綜合金融總經理安相泰的人事請托,作爲代價收受1.5億韓元(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搭橋受賄罪),因此被不拘留起訴。

法庭在判決書上稱:“安相泰關於向金弘一行賄的陳述具有真實性。”

《公職選舉法》規定,因違反《公職選舉法》以外的其他刑事事件而受到入獄以上的判決,當事人將喪失被選舉權。而《國會法》規定,喪失被選舉權者將被解除公職。因此,當天的判決結果使金弘一喪失了議員資格。

金弘一喪失的比例代表議員一職將由比例代表的下一位候選人、前任勞動部次官金松子自動繼任,政黨級別職位的人數並沒有什麽變化。

金弘一涉嫌於1999年10月接受安相泰的認識請托——“幫助我被政府任命爲金融機關長”,並作爲代價收受賄。因而於2003年6月被檢察機關不拘留起訴。

民主黨雖稱“尊重大法院的判決。”但又論評道:“在審理過程中,檢察廳出示的有關人事請求的具體事實沒有得到證實,核心證人的證言沒有得到采信,對此感到遺憾。”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