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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間諜前科”訴訟

Posted December. 28, 2005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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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大法院法官的方順元(已故)說過,審判類似於體育比賽。因爲很難預測勝敗結果,而且一直到最後仍然引發觀衆的興趣。特別是訴訟資料分量差不多,而且法律方面的問題模糊不清的時候,就更像體育比賽。審判和體育比賽在“裁判”宣佈結果之前,都無法預測勝負。兩者相似的地方還有,“裁判”的公平作用是關鍵因素。

▷但是審判經常被政治“牽著鼻子走”。因爲政治鬥爭的舞臺擴大到了審判領域。維新政權通過秘密操作實現的停止在野黨總裁職務的“假處分”也是如此。爲了拉下通過正常選舉當選的總裁,慫恿反對派提出訴訟。這就是以審判爲名的政治鬥爭。1999年,國家情報院的竊聽行爲將要被公開的時候,國情院賊喊捉賊似地以泄漏秘密和損毀名譽爲由起訴了在野黨院內總務。在野黨又以違反《通信秘密保護法》爲由起訴了國情院院長。如果一方提起訴訟,另一方也跟著起訴予以應對。

▷轉移到法庭的政治鬥爭隨著政治環境的變化不了了之。在審判初期階段,不管是被冤枉,還是“局促不安”都氣勢洶洶。就像方順元所言,都通過有理有據的主張進行論戰,所以很難判斷“真相”到底如何。等到輿論的批評和憤怒消失的時候,就像沒有發生這些事情似的集體撤訴。仔細分析就可看出,通過“進行騷亂”、“耍賴”平息輿論才是政界的真正目標。

▷現如今,“審判政治”、“裝模作樣訴訟”過於頻繁。朝野政黨之間、利益團體之間太頻繁地進行“名譽損毀”鬥爭。這次因爲保守團體發表聲明稱:“在這個社會,有間諜前科的人調查軍隊司令官也無人阻止。”所以疑問死真相調查委員會前任調查官們以損毀名譽爲由起訴了保守團體代表,但是最終敗訴。法官判決的宗旨是“疑問死調查委員會委員也是監視批評的物件,雖然存在有些誇張、不恰當、尖銳的用詞,但是重要部分符合客觀事實。”世上萬事都符合過猶不及的道理。無論對個人,還是對國家,訴訟都是越少越好。

評論員 金忠植 s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