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特查部檢察官“垂頭喪氣”

Posted June. 23, 2005 06:04   

한국어

“檢察部門特查部代表”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執行的“典型案件”是政界人士行賄受賄和非法政治資金調查。

但是他們調查過的案件接連被判無罪,從而丟盡了檢察部門的臉面。特別調查檢察官們喪氣地說:“我們的座右銘是‘與巨惡對決’,但是現在卻沒有臉面可言。”

自去年和今年前文化觀光部長官朴智元、前光州市市長朴光泰、前議員朴柱宣等被判無罪之後,21日自民聯議員李仁濟在復審中又被判無罪。

▽3種倒楣症狀=特查部檢察官們在經歷他們案件的無罪判決之後說,出現了3種倒楣症狀。在初審中被判有罪的案件在復審中被判無罪的可能性越大,推遲宣判可能會變成無罪判決,現場鑒定也非常不利。

朴智元和朴柱宣在1、2審中均被判有罪,但是大法院依照無罪原則駁回上訴送回原審重新審理。朴光泰和朴柱宣在2審中推翻了1審判決(有罪)。

李仁濟上訴判決日期是1月28日,但是裁判部在判決之前稱“需要再次審理”並推遲了判決。

李仁濟議員的調查檢察官表示:“在聽到宣判延期的消息之後,有一種審判會變得不利的想法。”因爲如果審判被延期,就會相應發生握有事件的鑰匙的證人等更改部分證詞的事情,那樣的話,法庭很容易會下定“證詞上缺乏一貫性或可靠性”的判斷。

例如李仁濟議員事件,自稱送去資金的金允秀在現場檢驗中,對送錢當時的停車場所等,更改了部分口供。

▽檢察機關也要改變=檢察官抱怨說,法官過於嚴謹。首爾中央地方檢察機關特殊部的一名檢察官說:“試問,對過去很長時間的一件事情,能有多少人仍記得當時的情況並能重復同樣的話。將記憶力的限度視爲判斷有罪與否的標準是公審中心主義的漏洞。”

大檢察廳一位幹部表示:“現在還有把‘黑錢’存在銀行賬戶中並通過賬戶交易金錢的‘純真’的人嗎?最近的宣判相當於不要讓我們調查賄賂和政治資金。”

但檢察機關內部一些人士反省說,應更換檢察機關業務框架。他們主張,放棄“調查萬能”的想法,更應注重“維持上訴”。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