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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育兒假將被工作時間制替代

Posted March. 10, 2005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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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事委員會(委員長趙昌鉉)10日表示,爲了減少公務員逃避幼兒休假的現象,將實行彈性工作制、AB崗工作制、替代人力資源銀行制。

彈性工作制是指,不用因爲育兒專門休假,每周在42小時的規定工作時間內自由選擇15~32小時工作時間的制度。

彈性工作公務員的月薪與工作時間成正比。例如,7級5號俸(定崗年薪,30歲初半),公職者如果每周平均工作22小時,所領取的薪水(包括津貼時194萬韓元左右)相當於正常工作所得薪金的42分之22(約101萬元)

另外,補充人力資源銀行制是指,以中央行政機關爲單位,針對可能休産假和育兒假的人員事先儲備替代人力,以便在發生人員短缺的情況時立即補充人力。

AB崗工作制是指,針對人員休産假或育兒假的可能性,指定代其執行業務的同事員工,並每月對其支付3萬~5萬元的津貼。



河宗大 orionha@donga.com